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 第5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CJZ009/2021-000024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1〕3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 第59号提案的答复 |
池广忠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第59号《关于合理用水保证奇台县人工林供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州林草局委托州国土规划设计院对全州188万亩人工林林地以乡镇为单位分小班地块形成自治州人工林矢量数据库(含退耕还林、农田防护林、道路绿化林、特色林果等),其中奇台县面积38.32万亩,进一步摸清全州人工林家底。二是将林业用水指标单列,纳入县市用水总量分配方案,今年计划林业用水量3.1亿方实际落实3.2亿方林业用水总量,较去年增加1.2亿方。其中今年奇台县落实林业用水6572万方。各县市(农业园区)已建立村级林业配水台账及林带灌溉设施核查台账,将水量分配到村组、明确到地块,确保定额供给,真正用于林业灌溉。同时,充分利用中水开展造林绿化,切实提升用水效率,拓展生态建设空间。三是州县两级制定《林业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制度形式有效保障林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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