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09/2021-000022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1〕1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 第20号建议的答复 |
徐杰、穆彦明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20号《关于加大葡萄酒产业发展政策、项目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意见建议:您提出了建议对昌吉州各县市葡萄酒产业的发展给予政策项目的大力支持,不断促进各县市葡萄酒产业的发展。
我们答复如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关于发展葡萄酒产业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州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发展葡萄酒等十大产业的部署要求,在政策项目扶持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扶持政策。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对酿酒葡萄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意见》([2014]1号文),意见中提出每年拿出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葡萄酒产业发展,也提出了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昌吉州坚定坚决推动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支持葡萄酒产业发展,于2021年2月成立了自治州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工作专班,由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要建军任组长,相关副州长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草原局,专班由相关县市、州发改、财政、工信、供销社、水利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等州相关部门参加,负责葡萄酒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2021年4月初,州葡萄酒专项工作专班起草了《昌吉州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对各项重点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方案已经过州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将于近期正式下发。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出台支持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州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同时设立葡萄酒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种植基地、酒庄建设、品牌打造、市场开拓、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并要求各县市、园区也要参照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措施。
州葡萄酒工作专班成立以来,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昌吉州支持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将提请州党委进行研究审定,相关补助政策具体以正式出台的政策文件为准。
二是提供规划引领。早在2016年6月州林业局就组织完成了《新疆昌吉州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并通过了州规划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中提出了昌吉州葡萄酒产业的发展思路和相关各项举措,涉及方方面面。随着时间推移,该规划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过招投标程序,现已委托中国农业大学规划院承担《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前期野外调查、咨询和大量的资料搜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初稿)》,有望近期完成规划正式稿。规划的高位谋划,将为天山北麓葡萄酒产区“十四五”期间及中长期产业发展提供明确且具可操作性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愿景,形成的一整套指标体系,构筑了产区葡萄酒产业发展的基本框架。
三是积极提供项目支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葡萄酒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为支持葡萄酒产业发展,我们将在林果项目资金、州财政切块资金等项目上对葡萄酒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昌吉州南部伴山旅游公路目前已投资开工兴建,预计年内完成。届时将把我州葡萄酒产区酒庄、酒厂自阜康至玛纳斯自东向西串连起来,为葡萄酒文化旅游之路和百里葡萄长廊建设打造提供了平台和抓手。政府正着力依托此平台,打造葡萄酒文化旅游和休闲观光之路,这将为从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加工酿造和销售及葡萄酒文化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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