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09/2021-000028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1〕3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
苏辉明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13号《关于防止外来有害毒草“刺苍耳”侵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代表联系见面情况:6月2日、6月12日和6月16日,按照州草原站安排,州草原站专业技术人员再聂力专程联系与苏慧明代表见面,简要介绍昌吉州草原毒害草近几年防治情况,并就在昌吉市、呼图壁县区域开展外来物种侵害普查进展情况做简要介绍,再次深入征求代表意见。
二、昌吉州范围开展草原毒害草防治情况:“十三五”期间,昌吉州各县市认真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重点对分布广、危害面积大的醉马草采取围栏封育、喷施草甘膦防治、人工挖出等措施进行试验防治,已获取大量监测防治经验和有效数据,取得初步成效。
三、2021年,昌吉州草原站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区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林草字【2021】98号)文件,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了《昌吉州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按照《方案》组织各县市开展草原有害生物监测、普查工作,尤其是普查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落实过程中。
四、取得的成效:按照《实施方案》州草原站计划在今年6—7月,从州、县草原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昌吉市阿什里、玛纳斯县清水河乡、阜康市西台子、花儿沟区域毒害草分布、长势、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实地普查,据此制定有针对性防治措施,确保发现一处,防治一处,及时消除外来物种对我州天然草原的侵害。
五、今后的工作计划:1、继续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加快推进普查项目进度。加大对退化草原的生态修复倾斜支持力度。2、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牧民群众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切实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依法开展草原监督管理,逐步遏制超载放牧现象,保护草原生态。3、结合乡村振兴,大力拓展牧民增收途径,增加牧民增收渠道,改变靠天养畜的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逐步减轻对天然草原的依赖程度,加强草原保护,促进草原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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