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 第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CJZ009/2021-000033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1〕4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 第3号建议的答复 |
努尔兰、赛力克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3号《关于对玛纳斯县塔西河乡河谷林带进行飞机防治食叶害虫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收到两位代表的建议后,州林草局于3月底和4月初两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玛纳斯县塔西河乡河谷林进行实地调查,河谷林面积7420.5亩,主要为榆、杨天然次生林,经调查了解,次生林病虫害主要为春尺蠖、榆黄黑蛱蝶和杨梦尼夜蛾危害程度为轻度。
二、玛纳斯县塔西河乡河谷林为天然次生林,只有少部分人工种植的杨树片林,按照国家关于天然林尽量维持生态平衡,减少人为干预的原则,对天然林病虫害的防治不建议采用药剂防治措施;塔西河穿过天然林区,为玛纳斯县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为保护生态平衡和饮用水源地安全,在水源地附近更不宜采用药剂进行防治。
三、为降低食叶害虫向河谷蔓延的风险,指导玛纳斯县林草局加强对河谷林病虫害监测调查,采用低毒、高效的生物制剂对河谷附近600亩道路防护林食叶害虫开展了地面防治,减少虫口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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