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9/2016-000055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23 |
文 号: | 昌州林字〔2016〕10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申请调整自治州绿化委员会等 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
自治州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现申请调整自治州绿化委员会等6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调整建议方案如下:
一、自治州绿化委员会
主 任:马雄成 自治州州长
副主任:要建军 自治州党委常委
朱发林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金一鑫 自治州政府副州长
刘 峰 自治州政协副主席
王 勇 昌吉军分区副司令员
李 明 州党委副秘书长
马文新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新国 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常务副主任:海拉提 州林业局局长
成 员:陈春雷 州党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杨金勇 州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褚怀林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周 恒 州财政局局长
马生刚 州农业局局长
温希斌 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有曾 州水利局局长
郑 敏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地里木拉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福新 州农牧机械局局长
王立新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春生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贵斌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王 江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锡鸿 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张 杰 州民政局局长
吴 勇 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陈淑玲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祁文秀 州教育局局长
白卫平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丁 鼎 州团委书记
张良成 州总工会主席
马桂艳 州妇女联合会主席
孟宪民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
工委副书记
王文有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 军 新疆天池管委会主任
杨在忠 州林业局副局长
田建新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三柱 武警昌吉州支队支队长
易 学 昌吉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
王守江 昌吉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林业局局长海拉提同志兼任。
二、自治州防沙治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金一鑫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马文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海拉提 州林业局局长
组 员:褚怀林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周 恒 州财政局局长
杨有曾 州水利局局长
温希斌 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地里木拉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 敏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生刚 州农业局局长
张 杰 州民政局局长
王 江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录 州卫生局局长
章启新 州公安局副局长
吴 勇 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宾建华 州气象局局长
曾林茂 中国电信昌吉州分公司总经理
李新辉 中国移动昌吉州分公司总经理
李新明 中国联通昌吉州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林业局副局长杨在忠同志担任。
三、自治州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金一鑫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马文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海拉提 州林业局局长
组 员:褚怀林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周 恒 州财政局局长
马生刚 州农业局局长
宾建华 州气象局局长
杨有曾 州水利局局长
高福新 州农牧机械局局长
地里木拉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淑玲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迟文辉 州商务局局长
赵笑炜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白卫平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郑 凯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 武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树生 州供销社主任
杨在忠 州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林业局副局长杨在忠同志兼职。
四、自治州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金一鑫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马文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海拉提 州林业局局长
褚怀林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周 恒 州财政局局长
马生刚 州农业局局长
温希斌 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有曾 州水利局局长
地里木拉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令军辉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杨在忠 州林业局副局长
郑新健 州发改委副主任
王 泓 州财政局副局长
贾文明 州农业局副局长
张成义 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阚兴华 州水利局副局长
赵福荣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 莉 州审计局副局长
张 斌 州环保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林业局副局长杨在忠同志兼职。
五、自治州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金一鑫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马文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海拉提 州林业局局长
成 员:褚怀林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周 恒 州财政局局长
杨有曾 州水利局局长
马生刚 州农业局局长
地里木拉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春生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贵斌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郑 敏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在忠 州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林业局副局长杨在忠同志兼职。
六、自治州葡萄酒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要建军 自治州党委常委
副组长:金一鑫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陈春雷 州党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李 明 州党委副秘书长
马文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金勇 州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褚怀林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赵笑炜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周 恒 州财政局局长
迟文辉 州商务局局长
任建品 州旅游局局长
陈淑玲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马贵斌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地里木拉提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 凯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白卫平 州工商管理局局长
奚卫东 州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茂文 州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马生刚 州农业局局长
海拉提 州林业局局长
杨有增 州水利局局长
高福新 州农牧机械局局长
郑 敏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宾建华 州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建新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为新 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行长
王 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
吉州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文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州林业局局长海拉提、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赵笑炜同志担任。
自治州葡萄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督查室: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促进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负责各项发展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2.宣传部:负责加强对酿酒葡萄产业发展优势的宣传,宣传推介酿酒葡萄品牌名牌产品。
3.发改委:负责酿酒葡萄加工企业、酒庄(酒堡)项目立项、重大项目审批,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国家及自治区项目支持。
4.经信委:负责酿酒葡萄加工企业发展中的各项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5.财政局:负责葡萄酒产业发展资金补贴、贴息贷款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落实。
6.商务局:负责做好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
7.旅游局:负责将酒庄酒堡等纳入旅游发展规划,颁发相应旅游资质及等级证书,按照旅游产业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
8.科技局:负责酿酒葡萄产业发展中种植、加工及企业技术进步、创新等科技支撑工作,争取落实相关科技项目。
9.规划局:负责对酿酒葡萄加工企业及酒庄酒堡建设的规划审批,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0.国土资源局:负责酿酒葡萄加工企业、酒庄酒堡发展及基地建设等土地使用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落实。
11.质监局:负责制定酿酒葡萄产业发展中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申报“天山北麓”地理标志认证,做好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12.工商局:负责葡萄酒加工销售环节的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酿酒葡萄驰名商标申报创建工作。
13.国税局、地税局:负责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14.农业局:负责酿酒葡萄产业发展中的土地流转及相关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
15.林业局:负责酿酒葡萄产业的行业管理,制定酿酒葡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酿酒葡萄基地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争取国家、自治区的项目支持,负责酿酒葡萄产业发展中的各项技术服务和指导。
16.水利局:负责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用水的相关政策落实,保障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用水的足额供给。
17.农机局:负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负责酿酒葡萄种植、加工等各农机具的指导和管理。
18.环保局:负责企业、酒庄(酒堡)申报环保审批手续简化落实,及环保收费的减免事项协调。
19.气象局:及时掌握酿酒葡萄生产季节气候变化过程,按不同季节向政府、相关部门、葡萄种植户及生产企业提供系统化气象服务。
20.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负责落实酿酒葡萄基地及加工企业、酒庄酒堡的用电优惠政策,保障加工企业及酒庄酒堡用电需求。
21.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负责落实各项促进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22.保险部门:负责落实各项促进酿酒葡萄产业发展的保险支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相关县市职能部门责任参照本部门职责执行。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岗位调整人员变动,由原职位调整人员自行接替,不在另行发文。
以上领导小组组成及成员如无不妥,请州人民政府印发各成员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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