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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治州2015年春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1 17:35: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09/2015-000082 信息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5-03-11
文  号: 昌州林字〔2015〕3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自治州2015年春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局、农业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经济开发区环保局:

2015年是全面完成林业“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的关键之年,做好2015年的春季造林工作,对于确保我州完成“十二五”林业生态建设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昌吉意义重大。按照自治区2015年林业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做好我州2015年春季造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林业局要充分认识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春季造林工作领导小组,把今春造林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春季造林的组织领导。

二、各县市林业局要高度重视营造林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审批备案程序,严把种苗质量关,积极使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科学确定营造林种植结构,坚持造、封结合,形成城乡一体化造林绿化格局;抓好造林绿化技术推广与管理养护,选派得力技术人员深入绿化造林一线,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大力推广和普及生根粉、保水剂等成熟的林业科技成果;明确管护责任,建立和完善树木管护制度,及时完善造林水利设施,保障灌溉用水,增强保护措施,避免林木受到人为活动、牲畜、有害生物的破坏和侵扰。其中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经林业厅认定后可报国家林业局审核报损,可列入下一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三、各县市要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农田防护林、城市周边防护林、村庄绿化、道路绿化、园区绿化建设力度,统筹区域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工程林业”建设,以有限的资金、最短的时间,在集中连片的区域实现生态建设效益最大化,提高我州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

四、各县市林业局要准确迅速掌握本地区造林完成情况。安排专人从320日起,每月逢44日、14日、24日)向州局林业科报送春季造林统计进度(附表一、附表五)与退耕还林工程进展情况,各县市需于620日前将附表二、三、四、六和春季造林工作总结报送州局林业科。

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县市林业局确定一名专门报送春季造林情况联系人,于17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州局林业科。

联系 人:巴耀宗

联系电话:234709115899123039

电子邮箱:441952709@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