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1月至6月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5年1月至6月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zip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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