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15 20:06:43 来源:昌吉州卫计委网站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使其发挥更加积极有效作用,州卫生健康委决定利用冬季农闲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二)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专干

(三)村(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

二、培训内容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政策法规、技术服务规范、人口信息数据共享核查比对规范、奖励扶助政策、奖励扶助资金清理清查等内容。

三、培训轮次及时间

各县市卫计委要开展多轮次(已经开展的也要继续组织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3轮次)培训,每轮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整体培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卫生计生委要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本县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落实自治州区党委维稳“组合拳”、依法加强计划生育治理的能力,达到促进全州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整体上水平的目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进行,各县市卫生计生委要确定专门负责领导、指定专人抓好培训活动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详细培训方案,做到准备充分;要逐一落实参训人员,做到应训尽训,参训率确保100%;要选优选强授课老师,精心安排课程,围绕计划生育工作重点难点工作进行授课;要保证培训时间,杜绝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要创新培训方式,采用互动式、提问式培训,解答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惑;要进行培训闭卷考试,不及格人员不得结业,继续参加下轮次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三)加大考核、务求实效。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是2019年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全州计划生育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卫生计生委要将学员参训学习、培训出勤、结业考试答卷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计划生育干部评先评优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工作将纳入州卫生健康委2019年对各县市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内容进行赋分,州卫生健康委员将适时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将总体培训方案、培训工作总结分别于2019年2月20日、4月5日报州卫生健康委基层计生科;

(三)州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各县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数量予以每人200元培训补助。

联系人:聂晓睿 电话:2338154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