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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2-15 11:20:1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1/2019-00000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19-02-15
文  号: 昌州卫党发〔2019〕5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

委机关各科室:

2018年,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原州卫生计生委、原老龄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戮力同心,奋发作为,为推动自治州卫生计生事业、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决定,对在2018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2019年的工作中,继续奋发进取、精益求精,为实现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进健康昌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委党组的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共同开创我州卫生健康事业新局面。

附:原州卫生计生委、原州老龄办2018年度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19年2月12日

原州卫生计生委、原州老龄办2018年度

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共产党员(5人)

焦扬(报自治州机关工委表彰)、苏小燕、王炳旭、刘永萍(退休)、曹建军(退休)

二、先进工作者(3人)

张忠旭、郭 鹏、潘存智

三、民族团结先进个人(3人)

安慧荣、马洪武、夏娟娟

四、文明职工(2人)

谷雪荣、徐常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