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1/2018-000090 | 信息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卫计委 | 发文日期: | 2018-08-01 |
文 号: | 昌州卫发〔2018〕8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我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州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现将《2018年全州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2018年全州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我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州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卫生计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管理,通过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全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技能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稽查,促进卫生综合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专项稽查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洪波 州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杨恒明 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组 员:张忠旭、吴伟明、王保军、苏青、欧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稽查科,负责具体事宜。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计生监督举报处理情况。主要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是否分别建立举报处理制度,明确监督执法机构受理举报的范围与内容,确定举报处理信息在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之间流转的流程与时限;是否建立多种举报方式,并向社会公开;是否建立举报信息的记录、跟踪、反馈台账,规范举报相关文书、档案的留存等;是否对复议、诉讼未予支持的举报相关案件进行案情分析;是否将规范举报处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进情况。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要按照既有工作部署,集合辖区工作情况,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梳理、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推进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稽查是否严格按要求佩戴使用手持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是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在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的同时,要注重挖掘、整理执法先进人物事迹,通过人物事迹宣传进一步树立监督形象。主要包括:有无完整的先进人物事迹,是否通过卫生计生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监督信息专刊或其他媒体等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四、稽查方式及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稽查从2018年7月下旬开始,采取州级内部稽查、县市级层级稽查和自治区级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8年7月底至8月上旬)
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组织对州本级工作进行内部稽查。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组织对本级工作进行内部稽查,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第二阶段(2018年8月中旬至下旬)
州卫生计生委、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对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进行层级稽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2018年9月)
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县市卫生计生委要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迎接自治区卫计委部门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各县(市)卫生计生要结合本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工作和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制订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推进稽查工作,确保专项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通过行政执法建议书、稽查意见书进行指正,切实发挥稽查作用。要通过专项稽查,推动落实《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要求,规范处理举报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卫生计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应当挖掘、整理1位以上执法先进人物事迹,作为典型代表在州卫生计生委电子政务网站及卫生计生监督网站展示。
(二)及时总结报送材料。请各县(市)卫生计生委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辖区专项稽查工作的总结暨先进人物事迹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形成全州的专项稽查工作总结与1名评选出的先进人物事迹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1日前报至州卫生计生委法规科及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州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欧琴
联系电话:0994-2354895
电子邮箱:69179218@qq.com
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联系人:王保军
联系电话:1519968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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