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1/2018-000026 | 信息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卫计委 | 发文日期: | 2018-04-20 |
文 号: | 昌州卫发〔2018〕3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减少儿童残疾发生,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被纳入国家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省份,现将《自治区先天性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转发你们, 请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开展项目的宣传动员,结合全民健康体检等工作筛查出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儿,充分发动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组织动员患儿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治和救助。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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