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1/2017-000027 | 信息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卫计委 | 发文日期: | 2016-11-21 |
文 号: | 昌州卫发〔2016〕11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6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16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县、奇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
现将《2016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对口支援工作。
联 系 人:李博、张忠旭
联系电话:2344935、2320097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代章)
2016年11月21日
2016年自治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统筹城乡卫生资源,提高农牧区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方便农牧区患者就近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减轻农牧民经济负担,逐步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新途径、新机制,从整体上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卫办农卫发〔2009〕11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在我州奇台县、木垒县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整体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覆盖我州2个县的6所乡镇卫生院(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由州、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共同承担,以县级为主。受援单位由县卫生计生委确定后报州卫生计生委批准。项目县卫生计生委在确定受援单位时,应优先考虑中心卫生院和距县城较远且技术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
2、承担项目支援工作的州、县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3人1支医疗队进行组派,每支医疗队对口支援1所乡镇卫生院。在选派人员时,州直医疗机构、项目县卫生计生委应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支援人员的专业类别,其中应包括1名公共卫生服务技术人员。派出人员中至少包括1名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
3、主要工作内容:派驻人员应承担受援卫生院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开展临床医技教学培训、规范诊疗制度以及医改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参与并指导卫生院管理等工作。
4、在对口支援期间,派驻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受援卫生院不得向派驻人员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但应提供免费住宿。
5、签订支援协议:支援单位在州、县卫生计生委的组织安排下,由单位领导带队到受援卫生院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并与受援卫生院签订支援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项目执行时间:本项目周期为1年,原则上每位派驻人员连续工作1年,若有特殊原因可以轮换工作,但是每位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支援医院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受援卫生院派驻人员。州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单位下派到所受援卫生院的实际到位人数及专业职称等情况进行核实。
7、参加对口支援的医师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可作为晋升职称时在农牧区服务时间予以计算。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执行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单位要取消其当年评优和晋升资格。
三、项目经费安排
该项目由州、县两级医疗机构共同承担,且一支医疗队由多个卫生机构派人混合编队。为了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项目补助资金将一次性拨付到项目县卫生计生委。医疗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队的组织管理和交通、生活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必须以受援县、受援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分配使用,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不得相互挤占。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对派出医疗卫生人员和机构的补助。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项目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州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木垒县、奇台县卫生计生委要成立项目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具体工作,负责对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核实下派到所受援卫生院的实际到位人数及其专业职称情况等,于2017年1月15日前上报州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科教科。
支援队员在下基层服务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计生委和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
(三)支援单位应当按照各级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完成规定的对口支援任务。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在项目实施中期和末期,将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主要针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包括受援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高情况、人才培养情况、和政府、社会及群众的评价等)为重点内容。评估对象包括支援单位、受援卫生院和派驻医务人员。
项目县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支援和受援双方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项目工作总结、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上报州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科教科。
项目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对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附件:1、2016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 卫生院项目任务分配表
2、2016年自治区补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补助经费分配表
3、2016年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拟下派人员名册
附件1:
2016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
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任务分配表
受援乡镇卫生院 名 称 |
州人民医院下派人员专业及 人数 |
州中医医院下 派人员专业及 人数 |
奇台县下派人员专业及人数 |
木垒县下派人员专业及人数 |
奇台县西地镇卫生院 |
1人(护理) |
2人(医师、护理) |
||
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卫生院 |
3人(医师、药剂、护理) |
|||
奇台县碧流河乡卫生院 |
2人(皮肤科、护理) |
公卫1人 |
||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
2人(消化科、护理) |
1人(内科) |
||
木垒县大石头乡卫生院 |
3人(中医、肛肠科、中医针灸) |
|||
木垒县东城镇卫生院 |
2人(骨伤科、影像) |
1人(药学) |
||
合 计 |
5人 |
5人 |
6人 |
2人 |
附件2:
2016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乡镇卫生院补助经费分配表
受援单位 |
支援单位 |
受援乡镇卫生院 |
人数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奇台县 木垒县 |
州人民医院 |
奇台县西地镇卫生院 |
1人 |
10万 |
2万 |
奇台县碧流河乡卫生院 |
2人 |
4万 |
|||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
2人 |
4万 |
|||
州中医医院 |
木垒县东城镇卫生院 |
2人 |
10万 |
4万 |
|
木垒县大石头乡卫生院 |
3人 |
6万 |
|||
奇台县卫计委 |
奇台县西地镇卫生院 |
2人 |
12万 |
4万 |
|
奇台县碧流河乡卫生院 |
1人 |
2万 |
|||
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卫生院 |
3人 |
6万 |
|||
木垒县卫计委 |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
1人 |
4万 |
2万 |
|
木垒县东城镇卫生院 |
1人 |
2万 |
|||
合 计 |
18人 |
36万 |
|||
备注:每人每年按2万元 |
附件3:
2016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
乡镇卫生院下派人员名册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专业 |
职 称 |
工作单位 |
受援单位 |
1 |
陈丽 |
女 |
43 |
汉族 |
皮肤 |
主治医师 |
昌吉州人民医院皮肤科 |
奇台县碧流河乡镇卫生院 |
2 |
王红霞 |
女 |
41 |
汉族 |
消化 |
主治医师 |
昌吉州人民医院消化科 |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
3 |
杨敏 |
女 |
47 |
汉族 |
护理 |
主管护师 |
昌吉州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 |
奇台西地镇卫生院 |
4 |
韩秀英 |
女 |
52 |
回族 |
护理 |
副主任护师 |
昌吉州人民医院眼科 |
奇台县碧流河乡镇卫生院 |
5 |
马韶红 |
女 |
49 |
回族 |
护理 |
副主任护师 |
昌吉州人民医院急诊科 |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
6 |
王永莉 |
女 |
47 |
汉 |
影像 |
副主任医师 |
昌吉州中医医院 |
木垒东城镇卫生院 |
7 |
王庆全 |
男 |
34 |
汉 |
中医 |
主治医师 |
昌吉州中医医院 |
木垒大石头乡卫生院 |
8 |
苗宪振 |
男 |
34 |
汉 |
肛肠科 |
主治医师 |
昌吉州中医医院 |
木垒大石头乡卫生院 |
9 |
席 君 |
男 |
34 |
汉 |
中医针灸 |
主治医师 |
昌吉州中医医院 |
木垒大石头乡卫生院 |
10 |
芦 旭 |
男 |
52 |
汉 |
骨伤科 |
副主任医师 |
昌吉州中医医院 |
木垒东城镇卫生院 |
11 |
刘艳 |
女 |
39 |
汉 |
临床 |
主治医师 |
奇台县妇幼保健院 |
大泉塔塔尔族乡卫生院 |
12 |
潘晓琰 |
女 |
40岁 |
汉 |
临床 |
住院医师 |
县医院 |
大泉塔塔尔族乡卫生院 |
13 |
尹荣 |
女 |
20岁 |
汉 |
护理 |
护师 |
县医院 |
大泉塔塔尔族乡卫生院 |
14 |
李晓霞 |
女 |
31 |
汉 |
护理 |
护师 |
奇台县中医医院 |
奇台县西地镇卫生院 |
15 |
杨阳 |
女 |
27 |
汉 |
药剂 |
药剂士 |
奇台县中医医院 |
奇台县西地镇卫生院 |
16 |
姜欢 |
女 |
24岁 |
汉 |
卫生事业管理 |
医师 |
奇台县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 |
奇台县碧流河乡卫生院 |
17 |
莎力克·玉山 |
男 |
41岁 |
哈 |
内科 |
主治医师 |
木垒县人民医院 |
大石头乡卫生院 |
18 |
孙燕玲 |
女 |
43岁 |
汉 |
药学 |
副主任药师 |
木垒县人民医院 |
东城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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