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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7 18:20:5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04/2015-000082 信息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5-08-17
文  号: 昌州卫发〔2015〕10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县卫生局、奇台县卫生局,州直医疗单位:

现将《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对口支援工作。

联系人:李博、张忠旭

联系电话:2344935、2320097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

2015年8月17

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方便农村患者就近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经济负担,逐步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新途径、新机制,从整体上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逐步提高木垒县、奇台县乡镇卫生院的整体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涉及我州木垒县、奇台县的6所乡镇卫生院(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由州、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站)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共同承担,以县级为主。受援单位由项目县卫生局确定后报州卫生局批准。项目县卫生局在确定受援单位时,应优先考虑中心卫生院和距县城较远且医疗技术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

2、承担项目支援工作的州、县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3人一支医疗队进行组派,每支医疗队对口支援一所乡镇卫生院。在选派人员时,州直医疗单位、项目县卫生局应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支援人员的专业类别,其中应包括内儿科人员和预防保健人员。派出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

3、工作内容:派驻人员应承担受援卫生院的临床医疗和

预防保健任务,开展临床医技教学培训并参与乡镇卫生院管理等工作。

4、在对口支援期间,派驻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

位,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受援卫生院不向派驻人员发放任何补助及奖金,但应提供免费住宿。

5、签订支援协议:支援单位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

安排下,由单位领导带队到受援卫生院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并与受援卫生院签订支援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6、项目执行时间:本项目周期为1年,派出单位要结合

实际,确保项目周期内始终要在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技术服务。支援医院必须于2015年8月24日前向受援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州卫生局将对各单位下派到所受援卫生院的实际到位人数及专业职称等情况进行核实。

7、参加对口支援的医师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可作为

晋升职称时在农村服务时间予以计算。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执行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单位要取消其当年评优和晋升资格。

三、项目经费安排

为了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项目补助资金将一次性拨付到项目执行单位。医疗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主要用于支援队员的交通、伙食补贴、为受援乡镇卫生院配备生活设施以及解决对口支援期间队员的生活需要,支援队员的补贴发放,应与支援队员的考勤挂钩。项目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项目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州卫生局负责全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木垒县卫生局、奇台县卫生局要成立项目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具体工作,负责对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支援队员在下基层服务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当地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

(三)支援单位应当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完成规定的对口支援任务。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州卫生局在项目实施中期和末期,将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主要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包括受援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高情况;人才培养情况;政府、社会及群众的评价等)为重点内容。评估对象包括支援单位、受援卫生院和派驻医务人员。

项目县卫生局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支援和受援双方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项目工作总结(包括: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上报州卫生局农村卫生科。

附件:1、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任务分配表

2、2015年自治区补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补助经费分配表

3、2015年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东三县拟下派人员名册

附件1:

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

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任务分配表

受援乡镇卫生院

名称

州人民医院下派人员专业及人数

州中医医院下

派人员专业及

人数

奇台县下派人员专业及人数

木垒县下派人员专业及人数

奇台县三个庄子乡卫生院

2人(儿科、口腔科)

1人(预防保健科)

奇台县半截沟镇中心卫生院

1人(心血管专业)

1人(眼科)

1人(中医或预防保健科)

奇台县坎尔孜乡卫生院

1人(泌尿外科)

2人(内儿科或预防保健科)

木垒县白杨河乡卫生院

1人(神经内科)

2人(医学检验、B超或预防保健科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1人(内科)

1人(护理)

1人(检验、药剂或预防保健科

木垒县博斯坦乡卫生院

1人(口腔科)

1人(放射科)

1(内儿科、B超或预防保健科

合计

7人

3人

4人

4人

附件2:

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乡镇卫生院补助经费分配表

支援单位

受援乡镇卫生院

人数

金额(万元)

州人民医院

奇台县三个庄子乡卫生院

2人

14万

奇台县半截沟镇中心卫生院

1人

奇台县坎尔孜乡卫生院

1人

木垒县白杨河乡卫生院

1人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1人

木垒县博斯坦乡卫生院

1人

州中医医院

奇台县半截沟镇中心卫生院

1人

6万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1人

木垒县博斯坦乡卫生院

1人

奇台县

奇台县三个庄子乡卫生院

1人

8万

奇台县半截沟镇中心卫生院

1人

奇台县坎尔孜乡卫生院

2人

木垒县

木垒县白杨河乡卫生院

2人

8万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1人

木垒县博斯坦乡卫生院

1人

合计

18人

36万

备注:每人每年按2万元

附件3:

2015年昌吉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

乡镇卫生院下派人员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受援单位

1

许明

38

心血管

主治医师

昌吉州

人民医院

奇台半截沟镇中心卫生院

2

高莉莉

36

儿科

主治医师

昌吉州

人民医院

奇台三个庄子乡卫生院

3

柳小龙

37

泌尿

主治医师

昌吉州

人民医院

奇台坎尔孜卫生院

4

温洁

37

综合内科

主治医师

昌吉州

人民医院

木垒西吉尔镇卫生院

5

薛俊玲

36

神经内科

主治医师

昌吉州

人民医院

木垒白杨河乡卫生院

6

古丽娜

42

哈萨克

口腔

主治医师

昌吉州

人民医院

木垒博斯坦乡卫生院

7

王雪晶

42

口腔

主治医师

昌吉州

人民医院

奇台三个庄子乡卫生院

8

孟晓红

43

放射

主治医师

昌吉州中医医院

木垒县博斯坦乡卫生院

9

陈静

45

眼科

副主任医师

昌吉州中医医院

奇台县半截沟镇中心卫生院

10

袁瑞霞

54

护理

主管护理师

昌吉州中医医院

木垒县西吉尔镇卫生院

11

许娟

40

中医内科

主治医师

奇台县中医医院

半截沟镇中心卫生院

12

魏新红

43

护理

主管护师

奇台县妇幼保健院

三个庄子镇卫生院

13

白鹏刚

29

儿科

住院医师

奇台县人民医院

坎尔孜乡卫生院

14

侯捷

21

预防保健

护师

奇台县人民医院

坎尔孜乡卫生院

15

海长清

46

汉族

检验

检验副主任技师

木垒县人民医院

白杨河乡卫生院

16

景慧琴

42

汉族

药剂

主管药剂师

木垒县人民医院

西吉尔镇卫生院

17

杨晓艳

50

汉族

儿科

儿科副主任医师

木垒县人民医院

博斯坦乡卫生院

18

马福莲

49

汉族

B超

副主任护师

木垒县人民医院

博斯坦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