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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州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15-03-20 20:43: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04/2015-000067 信息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5-03-20
文  号: 昌州卫发〔2015〕3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2015年州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区、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纠风工作部署与要求,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深化我州医疗卫生系统的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坚决防止不良“四风”反弹努力在全州卫生系统塑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就2015年全州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安排如下:

一、纠风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两会和中央、区州纪委全会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责任,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纠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将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注重教育引导,增强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任何事情,都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2015年重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习近平系列讲话、全国两会、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区纪委八届五次、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区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卫生计生委纠风工作部署要求等,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十三个严禁”、“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责任制,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负责人是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要亲自过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具体责任人;要严格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要按照责任制要求,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巩固教育成效,坚决防止“四风”回潮要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注意跟踪问效、巩固提高,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遗留事项和整改不彻底的难点问题,要加快推进,坚决完成;对新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改内容。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规定制度的落实,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做起,严格公车的使用与管理,杜绝车轮上的浪费,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减少公务接待、节庆活动,严格“三公”经费的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十三个严禁”,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等;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对婚丧嫁娶等事宜新事新办、简事简办,坚决与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作斗争,为全社会做好表率。对于“四风”问题,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扣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节前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问责、加强媒体曝光。

(四)突出行业特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解决行风问题没有休止符,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行风建设。按照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州纪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确定的专项整治内容,2015年全州卫生系统继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民生项目资金管理的专项治理。

1、着力纠正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发挥好药事委员会的作用,认真抓好药品配送、药款结算和支付的监管,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和投诉管理、内部监察机制;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严格处方权限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点评公示制度,推广医师用药量等重要指标排序和公示制度,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防止出现大处方,过度检查;严格统方管理,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全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网上采购率100%,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监管,发挥采购监督小组的作用,对采购全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采购,确保采购规范、合法。

2、着力纠正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行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窗口”、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全面加强服务理念教育,开展温馨迎送、耐心导医,提供温暖服务不断转变医务人员思想观念,改进服务态度,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要进一步优化门急诊环境,推进门诊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医院就诊流程,推广一站式付费服务措施,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三长一短”现象;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实施全方位服务公开,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坚持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加大服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群众看病就医明白消费。

3、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继续做好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各县(市)卫生局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医疗机构安防系统建设督导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巡查守护,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防范能力,依法处理和惩治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医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认真开展防纵火、防冲撞、防碾压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要健全和完善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医患纠纷投诉调解室,实行“首诉负责制”,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接待流程,理顺医患关系,及时解决医患投诉;要积极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第三方调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4、配合开展好涉及民生项目资金管理的专项治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加强对新农合等资金的督导、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分析资金运行情况,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到位。

(五)健全完善机制,促进行风持续好转。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实践证明,在政风行风方面出现的种种问题,正是由于对权力缺乏有力的监督和制约而造成的。因此,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全方位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卫生行政机关要不断健全完善纠正“四风”、加强机关效能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机制建设;要通过不断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办事过程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的滥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健全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统方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严格按照要求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

(六)采用多种措施,加强行业监督。认真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参加网络投票活动;认真参播新广、昌广行风热线节目,做好节目上线准备;及时答复网上投诉、州长信箱投诉、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转办件,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投诉和咨询的问题,不断提高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切实选好、用好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关心和支持这支队伍,落实他们的监督权,调动好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卫生行风监督员在卫生纠风工作推进中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采取多种监督的渠道,推动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推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