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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结果】2024年昌吉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补助情况
发布日期: 2024-12-16 16:09:56 来源: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支持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应用信息化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3〕97号)和《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4〕55号)要求,2024年,下达我州中央项目补助资金840万元,其中:补助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27家,资金540万元;补助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50家,资金300万元。截至目前,资金支付率100%。

监督电话:0994-2337495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2024年昌吉州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

                                          项目补助资金分配

项目实施县市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扶持数量(家)家庭农场补贴标准(万元/家)家庭农场补助资金(万元)自治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扶持数量(家)农民合作社补贴标准(万元/家)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万元)
玛纳斯县864842080
呼图壁县742360
昌吉市424360
阜康市742480
吉木萨尔县8485100
奇台县848480
木垒县848480
合计503002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