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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农林水牧类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6-06-05 10:31:01 来源: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马存霞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根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州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我州农业基础设施存在的水利设施薄弱、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足、智慧农业推广不均、资金压力较大等短板,贴合昌吉州实际,提出的相关建议,为我们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效提供了重要参考。

“十四五”期间,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根基的关键举措,统筹推进农田水利、高效节水、建后管护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州现有耕地面积965.65万亩(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其中:永久基本农田767.37万亩(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608.56万亩)。截至2025年底,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594.03万亩,其中:新建530.76万亩,占当前符合建设条件永久基本农田的87.22%,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水资源利用效率、农业生产效益稳步提升。

近年来,我州始终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灌排体系。2024-2025年大力推进“双百”工程建设,累计争取上级资金23.12亿元,完成107.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全部配套水肥一体化精准灌溉技术,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种植效益。州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3亿元,撬动社会资金10亿元以上,新建改造末级渠系2100余公里,建设塘坝80座,渠系防渗率提高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7,为农业稳产增产提供了坚实保障。我州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护”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管护机制。2026年3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昌吉州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措施》,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建后管护机制,落实“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的管护责任制,压实管护主体责任,确保建一亩、成一亩、用一亩。

我州作为全疆智慧农业发展的先行区,近年来大力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截至2025年底,全州累计打造数字农田112万亩,规模居全疆首位;推广北斗导航9071套、无人机2700架,建成农机化集成装备技术示范区17.9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8.55%;打造了玛纳斯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昌吉农高区智慧棉田、新疆农职大东泉产教融合基地等一批示范应用场景。2025年,全州冬小麦最高单产达840公斤/亩,玉米迈进“吨粮田时代”,主要粮棉作物单产提升8%。

今后,我局和州水利局将强化项目谋划储备,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推进灌区水利建设、项目储备和智慧农业发展。一是制定完善《昌吉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及建后管护工作指南》等制度,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规范管理流程,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推动项目长久发挥效益;二是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试点,引导保险机构深度介入项目建后管护,提升管护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三是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昌吉市三屯河灌区、阜康市四工河灌区等4个灌区建设项目,持续加大灌区渠道节水改造力度,提升渠系水利用系数;四是强化灌区项目谋划储备,督促县市扎实做好灌区项目方案编制工作,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水利厅、州发改部门沟通对接,争取项目早日立项落地、尽快发挥效益;五是制定发布智慧农业建设与评价标准,培育智慧农(牧、渔)场6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周文星      电话:1360994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