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六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2-13 16:27:5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字〔2022〕7号)精神,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昌吉州已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六项任务整改验收工作,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94-2343356

联系地址:昌吉市北京北路4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附件: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三十六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表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三十六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表

序号 整改问题 问题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责任单位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短板。 36 昌吉州农业农村部门对农膜使用量、回收量分别通过作物种植情况和回收机械铭牌来估算,难以反映农膜使用回收真实情况,工作推进不细不实。 科学统计测量方法,做细做实农膜回收工作。 各县市党委、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1.制定完成《昌吉州主要农作物覆膜使用量统计测算方法》,明确主要农作物每亩覆膜使用量区间值,按照当年农作物种植面积定案表,统计汇总农田地膜使用量。
2.制定完成《昌吉州主要农作物废旧地膜回收量统计测算方法》,以各县市、乡镇种植的大宗农作物为主,采取点位确定、表层取样、比例测算的方法,科学合理推算出农田当季地膜回收率。
3.指导各县市进行地膜使用和回收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逐级开展覆膜使用量和废旧地膜回收量统计测算抽查工作,将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做细做实。
   1.制定印发《昌吉州农田覆膜用量测算和农田当季地膜回收率测定方法(试行)》(昌州农字〔2022〕26号),完成昌吉州主要农作物覆膜使用量统计测算方法、废旧地膜回收量统计测算方法的制定。
   2.按照《昌吉州农田覆膜用量测算和农田当季地膜回收率测定方法(试行)》,指导各县市进行地膜使用和回收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逐级开展覆膜使用量和废旧地膜回收量统计测算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8场,培训县、乡技术人员180余人,确保基层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测算技术要领和工作标准。
   3.根据各县市、乡镇、村三级农作物种植面积定案表,逐级统计覆膜面积和农膜使用量,统计汇总农田地膜使用量,2022年全州农田地膜使用量19164.46吨;秋季地膜回收后,指导县、乡通过随机抽取测定点位、表层取样、比例测算的方法,科学合理推算出农田当季地膜回收率,通过科学计算,2022全州农田当季地膜回收率达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