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2-03-22 | |
文 号: | 昌州政发【2022】2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
目 录
第一章 农业农村经济现状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二、存在问题
第二章 编制背景和依据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依据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与建设内容
一、确保农业生产供应
二、优化种养结构
三、优化产业布局
四、加快种业发展 提升种业水平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五章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
二、加快发展农畜水产品加工业
三、深化农产品市场开拓
四、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加快提升乡村旅游
六、加快农业农村与多产业融合发展
第六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
三、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四、加快农业信息化进程
第七章 加强科技支撑和生产保障建设
一、加大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
二、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三、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第八章 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第九章 深化农村改革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第十章 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考核评价
三、强化法治保障
四、加大资金保障
五、强化人才保障
“十三五”以来,昌吉州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优化农业农村产业布局,开展绿色农业行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产业化水平,着力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624个,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62家,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1个,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园区3个。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县推进试点县市2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经营组织达到62家。创建国家级农产品品牌17个,14个农产品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三)农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农业科技进步步伐加快。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5%以上,畜禽良种率75%。
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5%,小麦、玉米和棉花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畜牧业机械化水平达70%。
农业绿色发展着力推进,“控水、减肥、减药”行动大力实施,截至2020年底,全州累计推广高效节水(滴灌)面积占比达到85%以上,推广应用配方施肥到户率达90%以上。严格控制高(剧)毒农药销售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治面积突破400万亩,农药使用量出现负增长。加强兽药、饲料等畜牧、水产投入品监管,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动物免疫密度达到90%和抗体水平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五年期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75%以上、秸秆回收利用率达90%以上,春秋两季共回收废旧地膜140吨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加强,农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全州“两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70个,其中:绿色产品154个,地标产品16个。
(六)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消费能力持续提高
到2020年,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640元,年均递增4.6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持续拓展,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次。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持续提高。
二、存在问题
农田地膜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化肥、农药过度使用造成耕地质量的下降和农药残留问题时有发生。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达标率不够。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与环保要求有差距。
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缺乏大企业带动,品牌建设滞后,外销空间距离过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能力不强。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系松散,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缓慢,带动能力有限。
(四)生产要素流出加剧
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持续向城镇和二三产业流动,土地“非农化”“非粮化”、“非畜化”、农村空心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趋势明显,大多数年轻劳动力和资金、技术流入城市,“谁来种地养畜”问题日益凸显。
(五)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不强
农民科技素质较低,吸纳农业科技成果能力较弱,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农村技术人才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不够。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人才紧缺,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供给不足,农业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亟待加强。农畜优良品种推广力度和覆盖面仍需加大,产量和质量有待提高。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方向与生产实际存在脱节。农机开发应用适应面窄,专用、多用途农机开发亟待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还需完善,相关人员及装备还需填平补齐,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们的期望还有差距,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不活,技术人员作用发挥不到位,公益性服务不足,经营性社会化服务发展缓慢,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金融机构面向农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少。
第二章 编制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昌吉州与全国人民一同迈入小康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时期,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农业农村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确定了“构建乡村振兴格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自治区、自治州都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昌吉州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和目标,在乡村振兴各领域建设中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倾斜,为农业农村发展壮大提供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二)“一带一路”倡议为昌吉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机遇
昌吉州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核心区域,具有重要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作为新疆重要的粮、棉、油、糖、肉、奶及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可进一步提高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水平、农业综合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农业走出去的步伐,提升农业的发展空间。
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国家财政持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特色农业发展、农业保险、农村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投入,为昌吉州农业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产业体系完善,科技增强,发展动力强劲
昌吉州已建成粮食、肉、奶、蛋,棉花、制种、制酱番茄、瓜菜、油料、饲草料、糖料等较为完善的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随着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智慧农业等新业态方兴未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为昌吉州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开辟了新渠道,为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提供了新平台,“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农业农村内在动力持续增强。
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农产品需求将持续刚性增长,特别是对昌吉州的小麦种子、玉米种子、乳肉种牛、种羊和种猪的需求将日益增加,对昌吉的面粉、饲草料、肉、奶、瓜菜等特色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将向多样化、高端化、系列化转型升级,城乡居民对农产品品质和个性化追求与日俱增,为昌吉州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
(一)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四)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五)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区、州贯彻意见;
(六)中国农科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
(七)《昌吉州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
(八)《昌吉州近五年《统计年鉴》或《统计公报》;
(九)《昌吉州种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昌吉州畜牧发展“十三五”规划》《昌吉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年-2030年)》;
(十)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自治州贯彻意见;
(十二)2021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贯彻自治区、自治州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关于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多功能空间布局为关键点,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走优质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昌吉州农业资源、技术、设备等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农业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大力培育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龙头企业,走外延扩展与内涵提高相结合的道路,通过产品研发、打造品牌和市场开拓,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积极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核心,农科教联动,不断推进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依托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建设;在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支柱产业、优势产品,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把农业作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整体开发农业产业体系,加强产业链、价值链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单一生产功能向经济、生态、休闲观光、教育和文化等复合功能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农村服务业,统筹谋划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储存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重视资源的循环利用与保护,坚持农牧结合、远近结合、生产与生态结合、水地结合,向质量要效益,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树立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消费需求组织生产;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着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去存量,补短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提升农村发展活力。
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引导传统农户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紧密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切实保障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度,让农民真正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
“十四五”时期,昌吉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确保粮、棉、肉、奶、蛋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基本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制度框架,初步实现质量高、效益高、效率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更强、农民更富的目标。
实现农业产值330亿,年均增长6%左右,其中:种植业165亿元、养殖业135亿元,农业服务业3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业产值增长基本一致。
农作物播种面积685万亩左右,其中: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左右,单产420公斤以上,总产90万吨;籽食玉米75万亩55万吨;棉花160万亩,产量达到23.30万吨;饲草料种植面积60万亩,产量213万吨;特色农作物面积170万亩,其中:蔬菜20万亩,油料作物20万亩,其他作物130万亩。羊饲养量达到1000万只,牛存、出栏分别达到50万头(奶牛存栏12万头)、28万头,生猪存、出栏分别达到45万头、68.4万头,家禽存、出栏分别达到1000万羽、1654万羽。规模养殖场(社)75%。水产面积5万亩,水产品2.5万吨。肉产量达到24万吨,奶产量达到70万吨。
(三)提升种业水平
以小麦、玉米、瓜菜、制酱番茄等主要农作物为主,制种面积80万亩以上,其中:供种能力32吨以上;建成种畜禽场30家以上,生产优质牛冻精400万剂,种羊1万只、父母代种仔猪50万头,种禽4000万羽。
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高标准农田达到338万亩(新增130万亩),种养业的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98%和84%以上。
绿色食品原料基地240万亩,建成两个县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处理中心;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植物检疫密度达100%,动物免疫密度达9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抗体水平检测合格率70%;化肥用量水平27.5万吨,农药用量水平1600吨,农田残膜回收率85%,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以上(含林果和农业服务),农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0%。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建50亿营业收入的农业产业化园区1个,2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的农业产业化园区3个。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个(国家级15个,区级89个),其中: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10家以上,粮、棉、肉、乳等农畜产品综合加工率65%以上。认定家庭农牧场200个、农民示范合作社600个、合作联社10家以上,休闲观光农业经营组织达到100家,示范点30个。建成田园综合体8个,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8000人。建设农产品保鲜库及冷链系统1200套,畜禽冷库及冷链系统20套,村镇电子商务网店占比达到60%,新增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产品20个。
到2025年,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分别达到7万元/人、2500元/亩。
第四章 主要任务与建设内容
贯彻落实“稳粮、优棉、强种、扩畜、增饲草、兴特色”各项措施,坚持“以水定地”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33933工程即:三大体系、三大主业、九大基地、三大园区、三产融合。重点建设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粮、棉、畜三个主业;打造九大基地即:优质小麦基地、优质玉米基地、现代生物种业基地、优质饲草料基地、优质特色作物和菜篮子基地、优质棉生产基地、肉产品基地、奶业基地、水产基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畜牧产业园区;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贮运、营销、品牌创建环节,涉足文旅、康养、休闲等领域,促进农业产业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1.建设优质小麦基地
在保证自治区约束性计划前提下,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为目标,加强巩固提升奇台县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地位,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优质粮食供给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州高产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含种子基地)建设200万亩左右,单产420公斤以上,总产稳定在90万吨以上,有机专用和绿色有机小麦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
2.建设优质籽粒玉米基地
遵循饲用、制种为主,精深加工为辅,兼顾食用的发展原则,围绕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需求,合理引导玉米结构调整,向青贮、制种和饲料加工等多样化发展转变,为推进农区畜牧业发展提供支撑。到2025年,籽粒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75万亩左右(含种子基地),产量达到55万吨。
3.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
为了适应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弥补饲草料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人工饲草料种植面积,以高产优质的苜蓿、苏丹草、荞麦和青贮玉米为主,到2025年优质饲草料人工种植面积60万亩左右,其中:青贮玉米种植面积45万亩,单产4.5吨左右(30%水分),产量200万吨左右,苜蓿、苏丹草、荞麦等种植面积15万亩,单产830公斤左右,产量13万吨左右。
4.建设优质特色作物和菜篮子生产基地
充分发挥各县市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发展带动,突出抓好蔬菜、加工番茄、食葵等特色作物发展。到2025年,全州菜篮子和特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发展到190万亩以上。
深入推进棉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质量、降成本、增效益”为目标,调减面积,主攻品质,推进机采,降低成本的发展原则,加快推进棉花品质提升。强化棉花适宜品种筛选、引进、推广工作,一主两辅的用种模式完全建立,加大全程机械化综合集成技术普及应用,确保产量提高,效益不减。到2025年,建设高产优质棉生产基地160万亩,棉花总产量23.30万吨左右,其中:年产优质棉22万吨以上。
充分发挥昌吉州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全面落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农区畜牧业振兴为突破口,以市场为导向,着眼疆内,瞄准疆外,坚持农牧结合,做大做强奶产业,调优牛羊业,转型猪禽业,引领畜牧业扩繁增量,提质增效。加大创建畜牧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肉、奶基地建设,在优化调整现有肉、乳加工龙头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和引进肉、乳加工龙头企业,促进肉、乳精深加工业以及畜禽副产品开发,打造绿色品牌,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促使畜牧业成为农牧民的致富产业。
1.肉业基地
肉牛以西门塔尔牛为主导品种,肉羊以萨福克、杜泊、美利奴、多胎羊等种羊为主,生猪以杜洛克、长白猪、大约克三元杂交系为主导品种,大力推广“四良一规范”(良种、良料、良法、良舍和防疫工作规范化)生产模式,大力实施土牛换种工程。
每年引进西门塔尔种公牛100头,推广优质冻精15万剂,改良肉牛8万头以上;每年引进种公羊1000只,基础母羊2万只,改良肉羊60万只以上;集中区域全部用人工授精进行品种改良,山区分散区域可进行本交繁育;充分利用农区农副产品、秸秆等,实施牧区繁育农区育肥模式,扩大肉牛肉羊育肥规模。对土牛和低产奶牛进行置换,逐步向乳肉兼用型西门塔尔方向转变。抢抓猪禽产业向西转移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国内国际实力知名猪禽养殖企业进驻昌吉州,辐射带动猪禽养殖户进行猪禽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养殖,加大猪禽屠宰加工,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售肉不售猪”的市场需要,引领昌吉州猪禽产业更上一层楼。
到2025年,全州羊饲养量达到1000万只,牛年存栏50万头,出栏28万头(较2020年新增10万头);生猪年存栏45万头,出栏68.4万头(较2020年新增30万头);家禽年存栏1000万羽,出栏1654万羽(较2020年新增1000万羽),年产畜禽肉产量24万吨。规模养殖场(社)占比70%以上。
2.奶业基地
奶业以发展荷斯坦奶牛为主,依托乳制品加工企业,重点建设呼图壁、昌吉、农业园区畜牧产业园,初步建立起面向国内国际的奶业核心基地;进一步改造提升现有的中小型奶牛场(合作社),促其转型升级,扩大规模,提高产量和质量;大力推行托牛所“六统一”和规模化奶牛场的饲养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快奶业向专业化、集约化、机械化、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高质量奶源基地。通过每年推广性控冻精1万剂、10万剂优质冻精和购进3—5千头奶牛的扩繁措施,迅速增加奶牛数量,形成规模和新增产能。到2025年,奶牛存栏12万头(较2020年新增7万头),成母牛平均年单产达到8000公斤,奶年产量70万吨。
3.水产业基地
以渔业增效为目标,坚持量水兴渔的原则,在稳定现有水面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养殖、特色品种养殖和休闲垂钓养殖,力争使昌吉州跻身全疆前列。2025年末,稳定水产养殖面积5万亩,水产品产量2.5万吨(其中名特优新水产品占50%)、水产种苗产量5500吨;渔业装备与设施水平明显提高,渔业创新技术得到广泛运用。
对标《自治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自治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20-2025年)》,结合退地减水和“两区”划定与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要求,按照“稳粮、优棉、强种、扩畜、增饲草、兴特色”的总体思路,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
肉牛以呼图壁县、昌吉市、奇台县、玛纳斯县为主;肉羊以木垒县、奇台县、昌吉市、玛纳斯县为主;生猪以奇台县、昌吉市、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农业科技园区为主;肉鸡以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为主;蛋鸡以农业园区、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为主;肉羊种羊以玛纳斯县、昌吉市为主;种猪以吉木萨尔县、昌吉市、奇台县为主;肉鸡种鸡以昌吉市建、阜康市、奇台县为主;蛋种鸡以阜康市。池塘、坑塘养殖以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为主;除9座饮用水库外,其余均为水库养殖区;以昌吉市佃坝镇、六工镇、滨湖镇为重点建设观赏渔业示范基地。
加强种质资源保存、育种创新、品种测试与检测、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增强种业发展自主可控能力,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及专用品种进行繁育推广,将种业打造成为引领昌吉州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把“昌吉种子”培育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方品种。
(一)加强农作物种业建设
以优良畜禽种源的选种、繁育、推广为主线,以育种龙头企业天山畜牧、新澳公司、天康畜牧、泰昆集团、呼图壁种牛场为依托,围绕“天山牛、新澳羊、天康猪、泰昆鸡”四大畜禽种业,建立种公牛站、种公猪站、种畜禽场等,应用全基因组选择、胚胎移植、性控冻精等先进的生物工程育种技术,开展种源引进、自主研发和创新,形成自主可控的畜禽育种核心技术和本地优秀品种,组建“产学研、育繁推”的良繁体系,打造全疆重要的畜禽良繁基地。到“十四五”末,建成种公牛站2个,种公猪站2个,种畜禽性能监测中心1个,胚胎移植中心2个,种畜禽场30家以上,生产优质牛冻精400万剂,种羊1万只、父母代种仔猪50万头,种禽4000万羽。畜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覆盖率超过80%。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加强农业资源合理利用
1.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健全完善的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交通沿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保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地块,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严格按规划审批各类建设用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开展耕地轮作深耕试点。
2.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坚持落实以水定地原则,根据用水计划,逐年递减用水规模,到2025年,在引用外调水的情况下,全州农作物播种面积685万亩左右,比2020年农作物播种面积728.9减少45万亩左右,同时,大力推广高效节水项目和薄膜保水节水技术,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减少耗水作物面积,确保水地平衡,确保粮食产量不减。加快机电提灌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和节水奖励试点工作。
3.抓好草原、湿地等生态保护,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建立天然林、基本草原、湿地资源的总量管理制度。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巩固好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立一批草原生态保护区,稳妥推进基本草原确权,完善草场承包经营制度,抓好草原执法监督,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完善和强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有计划开展退耕还林、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
推进绿色种植模式,制定特色优势农作物生产标准,编制或修订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和优质商品有机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的施用量,提高投入品安全性,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和环境友好。依托农业物联网技术,建立病虫害和疫情监测系统,指导测土配方、精准施药等,实现智能化、精准化、绿色化农业生产。
推进绿色养殖模式,严格落实兽药管理规范,推动兽药经营环节兽药二维码追溯工作,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试点,加大肉、蛋、奶、水产品等兽药残留检测,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产品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加大“两品一标”认证管理,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积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和地域驰名品牌。到2025年,全州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生产基地240万亩以上,创建5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20个农产品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7个区域公用品牌,有效使用“两品一标”标志的产品总数达到230个以上。
建立形成以绿色畜产品认证为主体,有机畜禽水产品、养殖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到2025年,绿色畜产品36个,地标畜禽水产品6个。
(三)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力度,集成推广一批水肥一体化、氮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大力研发和推广缓释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扶持有机肥产业发展,减少化肥施用量。到2025年,全州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到户率达到95%以上,全州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
实施农药、兽药减量控害行动。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开展生物防治、生物农药、中药应用试点。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现代高效诊疗、施药器械和生产机械,提高防治科学化水平和药物、饲料的有效利用率,减少农药、兽药的使用量。
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建立畜禽规模化养殖、有机肥生产利用、绿色基地建设“三位一体”的生态循环农业和粪便第三方治理综合利用机制。实施控制秸秆焚烧工程,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应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到2025年,全州建成3个以上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
加大耕地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基础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集成筛选不同区域类型的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体系,逐步扩大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启动受污染区域土地修复、轮作和休耕试点,探索休耕期农民补偿机制。切实做好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扩大试点范围,探索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防治技术。
加强农田“白色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区域性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试点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的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回收薄膜的积极性。力争到2025年,标准地膜使用率达到85%,以奇台县、玛纳斯县为重点建立农田薄膜回收处理中心,全州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5%。加大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力度,试点开展生物农药、生物天敌、中药推广等环保农药使用补贴政策,保护农业生态安全和耕地质量。
第五章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抓好农产品生产的同时,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打造八大重点产业链,突出发展初精加工、储存运输和贸易流通,引导企业和资本进入生产、贮运、加工、营销各环节,延长产业链,加宽产业带,构建农业产业体系和完整的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自治州农业主导产业,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推动实现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致力于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三链重构”,推进农业与工业深度融合,促进原料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互衔接,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聚,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隆起带,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拓展乡村多种功能,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集中力量打造棉花(棉纺织)、葡萄及葡萄酒、肉牛肉羊、牛奶、现代种业、粮食、猪禽、加工番茄等八大产业重点链,各县市因地制宜培育发展鹰嘴豆、红花、打瓜、食葵、籽用葫芦等若干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重点链,形成“8+N”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工作推进格局,以重点链建设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州农业全产业链价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自治州八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基本建成,各县市区域特色产业重点链不断健全。培育一批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农业“链主”企业,打造一批全产业链价值30亿元以上的典型县,培育形成肉牛肉羊、牛奶全产业链价值超50亿元,粮食、棉花产业链价值超100亿元的重点链,昌吉市、玛纳斯县、阜康市3个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中率先突破。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28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5%左右。
二、加快发展农畜水产品加工业
认真落实自治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粮食加工,棉花加工、番茄加工加工、种子加工、肉食品加工、乳制品加工等七大重点产业链,调整原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优化、壮大和引进以面粉、奶、肉加工为主的加工企业,整合优势加工企业资源,以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培育“国字号”农产品品牌,区域特色差异化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主食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基地,推进加工、物流、贸易一体化发展。鼓励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聚,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提升加工转化增值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以技术创新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到2025年,全州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不含林果和服务业),农业服务产值占农业的10%(不含林果和服务业),建成一二三产融合50亿元营业收入的农业产业园区1个,20亿元营业收入以上农业产业化园区3个。全州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国家级15、自治区级89),其中:10亿元营业收入以上企业10家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培育规范经营农产品初加工合作社50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总数达到10家以上,新增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20个。
建立农产品外销平台,着力打造昌吉农产品出口平台,加强出口示范基地和百城千店建设,培育产业集群及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向国际化质量和管理标准靠拢,促进特色农畜产品出口。加快农产品保鲜仓储物流集聚区建设,依托新疆国际机场、海关口岸和其他发达的交通干线,建设农产品保鲜库及冷链系统1200套,配套建立海关保税仓库,积极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培育专业化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实施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建设畜禽冷库及冷链系统20套,打造“互联网+畜禽产品”的交易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昌吉州畜禽水产及其产品的销售网络体系。加快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以各乡镇为重点,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服务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开展昌吉绿色食品推介活动和网络促销。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发展“新零售”等业态,推进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电商服务覆盖率,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聚合快递物流资源,解决快递投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5年,全州所有乡镇建有服务中心、行政村建有服务网点,培育电子商务示范镇68个、电子商务示范村290个,培育农业电商企业50家,村镇电子商务网店占比达到60%。积极组会参会,推进会展交易,积极争取承办、参与新疆农产品博览会,农机博览会,畜产品博览会,广招天下客商,通过展示展销、交易洽谈、产销对接等多种方式,推进会展交易。
构建利益共同体,支持由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广大农户分工协作,紧紧围绕现代制种业、小麦、棉花、肉产业、奶产业等重点产业,创建原料基地优、加工能力强、产品质量高、品牌效应大的示范联合体,引导联合体制定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完善治理结构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稳定企业与农户的合作关系,构建利益共同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和联合,强化农民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盘活村集体资源,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推进土地经营权市场化,落实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有效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实现形式和政策支持保障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开展试点,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
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充分挖掘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等文化内涵,加快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景点的改造升级,发展文化休闲、红色教育、康体养生、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积极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建成全疆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基地100个,示范点30个,田园综合体8个。
优化乡村旅游总体布局,依据资源特色、区位交通条件、产业现状及市场需求,构建“一核、一廊、三区、多点”[1]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做好旅游产品和线路规划,系统梳理优化整合昌吉州乡村旅游资源,明确乡村旅游发展定位,启动乌昌一体化全域旅游试点,协调出台乌昌一体化全域旅游先行先试试点方案。鼓励各类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完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完善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启动以景区连接线为重点的支线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改善乡村旅游点对外连接弱、道路网络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解决重点旅游示范村对外的交通,提升重点旅游示范村与景区的连接路,完善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基础设施配套系统、给排水系统、通讯系统、网络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做好旅游接待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规范的乡村旅游接待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为游客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快速便捷的旅游服务。做好旅游线上线下总入口构筑,积极对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建设线上线下旅游总入口。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入口,重点景区、各级旅游咨询点、宾馆住宿前台等有人值守的入口,统一服务标识,完善服务标准,建设旅游服务线下总入口。通过与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在线旅行商、移动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合作,打造集信息查询、产品订购、消费点评、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旅游平台—昌吉旅游总入口。
一个乡村休闲体验核:昌吉市乡村休闲体验核,以乌昌石城市群、吐鲁番等为核心市场,发展城郊乡村休闲旅游、休闲度假。一条乡村旅游发展廊道:南山伴行公路乡村旅游自驾廊道。设置南山伴行公路的旅游驿站补给,提升南山伴行公路的旅游服务功能,形成特色的南山伴行公路乡村旅游自驾廊道。
三大特色乡村旅游发展区:南部山区休闲避暑乡村旅游发展区、中部平原休闲度假娱乐发展区、北部沙漠风情乡村旅游特色发展区。南部山区主要依托景区景点延伸区域及河床景观带,形成以休闲避暑旅游为主的“农家乐”“牧家乐”和民宿旅游;中部平原依托城郊、农舍、水库、鱼塘、果园、蟠桃园、葡萄长廊等资源,形成休闲度假、库钓、垂钓和餐饮娱乐等特色乡村旅游;北部区域依托沙漠资源,形成沙漠探险、徒步健身、拍照摄影等大漠风情游。县市系列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点:优先打造围绕高速公路、国道周边和景区景点周围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休闲农庄。重点以天山天池、江布拉克等精品景区带动乡村旅游发展,以木垒全域旅游示范和奇台康养基地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以玛纳斯湿地公园建设、呼图壁慢行系统建设、昌吉市碧玉链体系打造来联动乡村旅游发展。最终建设一批以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等为核心的旅游文化名镇;以休闲度假、民俗民宿、民族风情体验等为核心的民俗文化旅游示范村;以观光农业、休闲农庄、有机农庄等为核心的农业体验类乡村旅游示范村;以健康养生、葡萄酒庄园、乡村俱乐部等为核心的新型乡村旅游产品和特色旅游示范村。
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重构”为重点,推进农业与工业、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挥产业联盟作用,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带,做强产业区。
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实施“国家农业公园、国家沙漠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核心景区带动,推动农业与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打造精品休闲农业示范点,在有条件的县市适度发展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和民宿旅游,助力农旅深度融合。积极构建绕城、沿线、景区休闲农业聚集区,建设新疆休闲农业示范基地。依托生态和医疗产业基础,全方位、多业态打造“医养、水养、药养、食养、文养”的康疗养生体系,构建昌吉康疗养生产业。
(二)推进农业农村与金融的融合发展
在农牧业生产资料确权认证的基础上,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进一步规范和有序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赋于农民对承包地和草场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开辟农牧业生产经营的融资渠道,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力。继续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金融、保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认真总结“三权抵押”、“四位一体”融资模式等成功经验,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带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各金融机构要创新符合乡村旅游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再担保机制,为乡村旅游小微企业和乡村旅游扶贫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发展面向乡村旅游户的小额信贷业务。推进农业与供销、邮政、中介服务组织等融合发展,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三)打造融合发展新载体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等,加快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促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模式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建成一批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国家农业公园及特色休闲度假乡村,鼓励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示范。培育建设现代农业特色小镇,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样板,形成示范效应。
积极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高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农田建设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工程,突出优势特色农业基础建设,依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标准,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涉农项目和资金,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评价、统一上图入库,按照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安排农田建设项目,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小麦、玉米、棉花、特色作物制种基地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整体推进,集中投入、连片建设,集中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实施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的建设标准。
加快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到2025年,力争续建、新建水库4座。重点推进玛纳斯县红沙湾水库、吉木萨尔县泉沟水库、木垒县红山嘴水库的前期审批,加快呼图壁县红山下水库建设进度;实施昌吉市三屯河、吉木萨尔县大龙口灌区续建改造配套工程,力争实施玛纳斯县北六灌区续建配改造等6个灌区改造,主要河流均有控制性水库。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配套改造和建设农田输配水渠,重点建设小农户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加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力度,增加有效灌溉面积,积极配合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和节水要求。高标准农田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重现期10-20年一遇。全州每年建设任务20万亩左右,确保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筑牢粮食安全基础。
加快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加快农业机械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推进粮食、棉花、特色农作物等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延伸。主要农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种植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农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以上;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联盟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加大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新型农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建成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示范区500万亩和示范场100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布局,通过内引外联,扶优扶强等措施促进昌吉州农机制造业转型升级,把昌吉州打造成为农机制造、交易集散地和昌吉名片。
围绕昌吉州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和种养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5G网络、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实现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第七章 加强科技支撑和生产保障建设
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各产业、各环节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强化物资保障、安全保障和法律保障,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一、加大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
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和产业优势,努力协调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加快推进昌吉农业科技园区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申请成功,搭建高技术产业示范区平台,以此为抓手,把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全国的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业态的农业技术优势区和核心区,建设成为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高新技术的示范区、农业科技培训基地、适用技术推广基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
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开发推广畜禽良种繁育、农区杂交多胎肉羊高效养殖、奶牛高效养殖、生猪高繁成活、畜禽水产疫病防控等先进技术;积极选育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熟期适宜、宜于机械化栽培的新品种,集成配套相应栽培技术,充分发挥良种增产潜力。研发推广设施蔬菜、瓜果、食用菌等工厂化育苗、栽培、水肥一体化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技术推广计划,建立“科技人员到户、技术要领到人,良种良法到田进圈”服务机制,提高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
加强农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主食、蔬菜、特色作物等作物的储存保鲜、精深加工技术,开发功能性原料产品和终端产品;加强奶、肉、冷水鱼等畜禽产品深加工、精细分割、预制调理、保鲜与质量控制等工艺的研究。
开发引进推广节水农业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产品,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以滴灌、喷灌、微喷灌、自压系统等为基础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大面积应用;发展不同水源保证率下的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
大力开展畜禽粪污、秸秆、残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引进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等新装备新技术,研发推广小型化、移动式装备。开展可降解地膜推广应用示范。鼓励兴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加工厂,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的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及其产业化。
加强田间智能节水、全程机械化等技术的普及应用和指导服务,强化农艺与农机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卫星定位导航技术应用范围,提高玉米去雄机、大型棉花收获机、番茄收获机、大型甜菜和花生收获机等先进农业机械应用的覆盖面,大力推广小麦、棉花、玉米、番茄、甜菜和马铃薯等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标准化种植技术,推进农业生产向“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六)稳定科技服务队伍,完善干事创业机制
1.建立稳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加强州、县、乡三级农业技技(含农机、畜牧兽医、水产)推广服务机构建设,配强配齐专业人才,加强规范化管理,逐步培养和引进高端创新人才,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稳定的农业科技队伍。
2.建立创业机制和激励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昌吉州乡镇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办法》,打通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州、县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到农村和农牧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保障其合法收益,鼓励领办、指导农业企业,与在岗的同等人员待遇不变。
3.创新服务新模式。通过工程带动、项目支持、专项补贴、有偿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级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支持农业科技合作,建立农业科技资源共享、重大课题共同研发、服务到位的多元化农业推广发展模式。鼓励离退休专家、土专家开展多种形式服务,加大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充实基层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引导外出民工及商人返乡创业兴业。
4.实施科技特派员和专家顾问制度,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致富能手、领头雁、持证高素质农民进行“创业+产业”的精准培训,提升培养效果。加强与西部农业研发中心和疆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围绕发展实际和技术瓶颈,建立基层需求征题、产业部门命题、科研集成攻关、成果物化转化、市场用户评价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新机制。定期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一批农业科技重大需求,作为农业重大技术研发推广计划实施内容,加速推进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1.加大专业人才培训,提高农技服务队伍素质,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结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有针对性解决农业、农机、畜牧、水产等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入实施闽昌“双百人才”计划,强化双方人才交流、互动,不断优化农业系统人才队伍结构。
2.加大农牧民培训。实施“农牧民技术骨干建设工程”、“农牧民技术员培训工程”、“农牧民绿色证书教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和“一户一个明白人”培训工程等,培养和选拔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养得起、能干事”的一线村干部、农民技术员和“土”专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和技术保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乡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科技培训机制,建立乡村能人、带头人、明白人公费委托培养制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到2025年,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率达到80%以上,新技术覆盖率达到60%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训达到8000人,新增6000人。
3.推动科技进村入户。通过自治区百千万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活动、科科技之冬、科技直通车等多种形式,面向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科技常识、实用技术、致富技能、就业技能培训和服务,推进科技知识普及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对口帮扶贫困村制度,组织“科技宣讲在基层”、“科技创新生活”等活动,实施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做到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村村都有农技服务队、户户都有技术明白人。
根据总体畜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产品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尤其是秸秆、甜菜渣、番茄渣综合技术,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在目前饲料供应充足的基础上,发展各类配合饲料和专用饲料。在草原畜牧业方面,实行以草定畜,根据草畜平衡,进行人工草料地建设,到2025年,人工草料地建设面积60万亩,其中:青贮玉米45万亩,单产4.5吨左右,苜蓿15万亩,单产830公斤左右。
加大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实施主体的培训,开展综合防控技术集成创新,力争同等条件下实现农药负增长,物理诱杀、生物防控等非化学措施占防控措施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4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2%以上。
1.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七大动物疫病防控配套体系。落实“政府保密度、农业农村部门保质量”责任制,对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强制免疫目录和病种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同时,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新城疫、羊梭菌病、炭疽、羊痘等的免疫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的风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全覆盖。
2.加强动物疫情监测。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和“三位一体”抗体水平监测监督机制,做好非洲猪瘟等各类动物疫病的预警监测工作;做好布病、包虫病、结核病3种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实现各县市(园区)辖区内所有乡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全覆盖,确保以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生物安全。
3.加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落实产地、市场和定点屠宰检疫和冷链检测责任制,提升公路检查站能力,加大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查验、检疫、新冠检测、无害化处理及追踪溯源力度,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传入传出。
4.做好动物防疫物资保障。提升州、县市(园区)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保障有效供给,储备充足应急物资,具备动物疫情应急处突能力。
5.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动物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从动物饲养、屠宰到交易各环节的监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6.继续深化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政府主导、部门监督、统筹协作、合同管理、承诺服务、绩效挂钩、奖惩兑现”的管理机制,施行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的分离,在现有13家经营性动物防疫公司全覆盖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培育2-3家实力雄厚、管理规范、技术精良的示范企业,引领新疆各级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
7.建立和完善疫病防控协作机制。建立部门、兵地、区域间动物疫病防控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场(社)建设,加大跨区跨部门的联手合作,强化兽药和禁用限用物质的检测监控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及控制能力建设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追溯体系,建立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努力把昌吉州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地州”。到2025年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70%以上的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的主要农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50%以上的县市(园区)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1.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加强对农产品、肉食品的监测力度和频次,加大对生产厂家、批发零售市场的农药、兽药监管和监督抽查。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加快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州、县、乡、点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州级农畜禽质检中心的设施设备和功能,完善7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其中3个重点县、4个普通县)、68个乡(镇、场)检测点建设。到2025年昌吉州上市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县市级检测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考核,80%的县市开展主要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贴标上市。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建立储运包装、标签标识、信息存储传递等管理体系;开展产品认证、产品标识审定、标签标识审核、标签编码管理、标签信息查询等方面的信息化工作。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伪劣产品可销毁、储运信息可查询。按照“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理念,提升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监管服务能力,实现追溯体系数据互联互通、规范运行。
4.深入推进质量安全县创建。巩固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效,加大县市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力度,提升创建水平,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把全州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和社会共治”的样板区。
(五)加强执法体系和全面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硬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州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完善州、县乡三级执法专用场所和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县、州级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计划,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量控制技术。严格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制度,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指导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电子化购销台账。聚焦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畜禽定点屠宰和奶站管理,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奶站质量安全主体职责,落实屠宰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健全并落实病死畜禽水产品和不安全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按照标准化规程组织生产,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规模种养示范工程。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示范园(区)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方式发展规模经营,带动千家万户走上规范标准发展轨道。
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气象卫星、天气雷达、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对准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预报准确度,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加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建设,拓展气象为农服务领域。完善灾害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易涝区域治理,加快实施病险水渠管道除险加固、牧民定居点和防护林建设,提高抵御洪涝灾害和暴风雪的能力。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防汛抗旱抗雪灾的应急管理。加强政策性保险支持保护力度,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力争达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提高奶牛、母猪、种羊和水产种苗的投保额度和理赔额度,适时开展育肥牛、羊、生猪和鱼虾等保险范围,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最大限度减少农牧民的后顾之忧,提高农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策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扩大保险范围,提高理赔标准和额度,尽可能的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转变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具有一定经营规模、集约化程度较高、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产业化经营模式,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速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区、州、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到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600家,其中:州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00家,连片集中经营 3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家以上。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方案》,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家庭农场整县推进示范县试点,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提升全州家庭农场整体发展水平。到2025年,认定家庭农场200家,其中:示范家庭农场100家,争取全州创建2个家庭农场整县推进示范县。建成10家合作联社。
二、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有序的原则,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发展“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引领农民对接市场。支持发展农机、劳务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合作社,通过服务机制、服务模式创新,为农民提供专业灵活的市场化服务。支持供销社和各类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农民提供集中育苗、农资销售、农机作业、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品种改良、饲养管理、动物防疫、统防统治、烘干仓储、产品营销、技术培训等系列化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到2025年,力争全州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250家以上。
三、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围绕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小农户公平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入社入股致富农户1万户,辐射带动示范社1千家,辐射带动示范农场1百家,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增加小农户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财政支农项目立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办社入社,盘活农户资本要素。支持合作社根据小农户生产发展需要,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积极发展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工厂或公司等模式。健全盈余分配机制,使小农户共享合作收益。支持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提升小农户合作层次和规模。利用项目补助资金扶持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努力提升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服务带动能力,使项目资金在特色种养殖、土地流转、生产托管、专业化服务和脱贫攻坚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实现广大农牧民共同增收,农业提质增效。
第九章 深化农村改革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首要任务是做好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昌吉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功能,规范流转程序和行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地块互换等方式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对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添发展新活力,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贯彻小麦、玉米、棉花、青贮、苜蓿、鹰嘴豆等作物的生产补贴政策,应补尽补,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确保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研究制定担保机构业务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快做大担保规模。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创新保险投保模式,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农民灾后重建能力,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小麦、玉米、奶牛、生猪、种牛羊和育肥畜禽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专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研究制定商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绩效考核和激励的具体办法。
第十章 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领导作用,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把区、州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的农业农村工作职责,始终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纳入县、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善农业农村工作推进机制,对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分类指导政策。强化书记县长责任制,选好建强涉农干部和乡村干部队伍,提高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实效。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及时发现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把粮食生产、畜禽水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作为考核地方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目标任务严格监督落实。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菜篮子”、“肉篮子”县市长负责制,强化地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与考核,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合作社法》等一系列农业法规。加强对“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从满足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大力宣传普及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农民大培训平台,将相关涉农法律法规列入农村基层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农村经济人、农资经营者、农业产业化企业人员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的必备内容,不断扩大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全面提高农民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业依法行政管理体制。加大规范执法力度,针对假种子假农药、虚假投保和虚假理赔、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等坑农害农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范围、频次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职能,妥善处理农事纠纷,引导农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农业生产安全。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大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大财政、金融对农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每年将农业农村公益性、基础性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并逐年增加,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技推广、农业执法、农经服务等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积极争取自治区在产业化发展、科技兴农、科研推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小城镇建设、科技培训、粮食补贴、种子补贴、农机补贴等项目,依托项目资金科学捆绑,重点支持种子繁育、规模经营、基地建设和耕地保护,使项目建设资金发挥连锁叠加效应,为农业发展注入活力。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创新保险投保模式,各级财政要将政策性农业保险配套经费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农民灾后恢复能力。
金融机构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支持它们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有能力的县市政府应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重点支持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农牧业、水产业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建设。利用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继续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金融、保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认真总结“三权抵押”、“四位一体”融资模式等成功经验,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带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五、强化人才保障
制定《农牧民素质培训和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充分利用各种科技、教育资源,通过进修、深造等形式,向在职人员开展岗位培训,传授现代农牧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等先进科学技术。邀请专家学者深入生产一线指导、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传帮带形式,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高素质的新型牧民。
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乡村创新人才、技术推广开发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带头人、生产明白人和技术工人等各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建设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等方式吸引人才,支持创办、领办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生产基地、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及时兑现其工资和福利,加大技术投入的分配倾斜力度,完善技术参股和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
上一篇: 一图读懂 | 家禽产...
下一篇: 七部门联合印发《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