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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8 15:37:3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和《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为抓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根据《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昌州依委发[2021]1号)内容要求,系统推进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的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21]36号),采取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依法治国工作精神,全面梳理涉及农业农村部门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管理。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农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印发《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昌州农函〔2021〕119号)和《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昌州农函〔2021〕83号)。确保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有条不紊落到实处。三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充分压实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在农业农村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管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责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中央和区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一是研究制定了《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二是制定印发了《州农业农村局领导包联县市帮扶企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县级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机制。三是加强银企沟通对接。组织我州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金融机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座谈会”四是组织全州涉企业优质特色农产品参加自治区智慧农业现场观摩会,全力打造一批各具优势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昌吉名片”,形成全方位宣传推介态势,全面提升我州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核办法对《关于印发<昌吉州农机(农产品)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制定主体、权限、程序、主要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等内容,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公开并向同级司法部门报备。

(三)依法依规履行政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本行业系统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234条,其中,领导成员信息10条;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答复共26条;文件信息22条;执法法规条例信息12条;行政审批(新疆政务服务网)7条;农产品价格信息49条;供需平衡信息55条;行政处罚(包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44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1条。

(四)做好涉农地方法规立改废释及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支持性和保护性立法,起草了《昌吉州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草案)》,经昌吉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研究审议,2021年5月27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颁布实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情况,按照立法程序废止《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确保法制统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按照《昌吉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上办理,落实首席代表工作制度,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已实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窗口直接出证业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双随机一清单”管理模式,完善了昌吉州农资监管平台,起草出台《昌吉州大型工程机械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昌吉州农机(农产品)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开展了自治州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学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一)建立全员学法普法机制。一是法治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开展1次“一把手”讲法治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二是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单位工作群”等平台载体,每日推送法律知识,组织系统全体职工开展学法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普法”“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开展的网络知识竞赛和答题活动。三是强化日常学习。坚持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突出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活动,利用led屏滚动宣传,农业信息法治专栏等努力营造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面落实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清单,明确宣传内容、宣传对象、方式方法、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常用法律法规。

(三)重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普法教育。一是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案水平,组织自治区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和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二是继续强化日常法律法规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组织开展每周轮流讲法活动,有效地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农业系统执法单位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案卷评查、模拟法庭等,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为原则,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服务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科技下乡”、“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强宪法意识,推护宪法权威将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列入基层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资经营者、农业产业化企业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的必备内容,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法律、善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提高了农牧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下一步计划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落实总目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千名农业科技人才下乡服务”、“民族团结一家亲”“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活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实效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加强管理、完善服务,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制定决策,建设好行政调解阵地,为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