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0/2017-000125 | 信息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14 |
| 文 号: | 昌州农字〔2017〕12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7年昌吉州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市)农业局:
按照自治区农业厅下发《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新农办质[2017]133号)的精神,我州结合实际制定了《2017年昌吉州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按照方案要求,狠抓落实,全面检查、治理突出问题,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昌吉州农业局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2017年昌吉州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资质量,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和农资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昌吉州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在全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开展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种子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重点产品和区域监管力度。要明确监管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区域,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区域,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各县(市)要重点加强种子发芽率、纯度、净度等质量指标,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质量,农药、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含有禁用和未登记成分等的监督抽查,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坚持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认真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各县(市)要加大对农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处理。同时要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统计并上报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四)全力抓好剧(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管控。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2016年全区危爆物品安全管控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管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硝基类肥料安全管控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的管控力度,建立农资购销台账,严格落实硝基类肥料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登记,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开展彻底清查,对达不到生产、经营资质要求的企业坚决责令其退出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县(市)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要切实加强对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相关单位、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不断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支持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集中力量,提高执法效率。各县(市)农业执法部门要认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案件必须及时查处,有结果必须及时公开,切实提高农资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信息及时上传。
(四)加强协调,联合监管。要加强与质监、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县(市)要在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送制度,及时上报动态信息。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从9月15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7年9月15日-9月17日)各县(市)根据当地特点,及早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认真准备,明确工作任务,尽快制定本区域具体行动方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9月18日-11月20日)各县(市)要强化市场巡查,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全面检查、治理突出问题,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督查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15日)我局将在此阶段根据各县(市)开展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各县(市)的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要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农资打假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将农资打假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于11月20日前纸质版盖章报州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唐杰
联系电话:6590373 15509943166
QQ邮箱:458451312@qq.com
上一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
下一篇: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