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及风险监控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10/2017-000111 | 信息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13 |
| 文 号: | 昌州农字〔2017〕12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及风险监控的通知》的通知 | ||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州农业局所属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及风险监控的通知》(新农办药〔2017〕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及风险监控工作,加大对农药执法人员、生产企业、经营人员,农民关于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请各县市及局属有关单位于9月18日之前上报1—6月份农药风险监测情况汇总及风险排查情况;11月20日前,汇总本辖区、本年度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工作总结及农药风险监测总结报告,报州农业执法支队。
联系人:马俊海 谭军
联系电话:0994—6590375
QQ工作群:573201698
昌吉州农业局
2017年9月13日
昌吉州农业局 2017年9月13日 印发
上一篇: 关于印发《任务分解...
下一篇: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