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蜂农转地放蜂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10/2017-000080 | 信息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15 |
文 号: | 昌州农字〔2017〕9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蜂农转地放蜂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养蜂工作,强化农业部门对蜂农转地放蜂(跨区域)的服务,根据《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第1692号公告),自治区农业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蜂农转地放蜂服务工作的通知》(新农办蜂〔2017〕64号文件)。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对蜂农安全维稳政策宣传教育,配合当地做好工作。
二、开展蜂农及蜂业生产调研,及时协调解决蜂农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促进蜂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三、就贯彻执行《通知》情况写出专项报告,于8月底前与备案表一同上报州农业局园艺特产科。
附件:《蜜蜂养殖场(户)转地放蜂备案表》
昌吉州农业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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