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0/2017-000077 | 信息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12 |
| 文 号: | 昌州农字〔2017〕8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情况联合督查的通报 | ||
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农业局、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供销社,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发展局、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分局、质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新农法〔2017〕60号>和《昌吉州关于开展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昌州农字[2017]54号>和《关于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由州农业局牵头,联合州工商局、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州质监局、州供销社六部门组成督查组,分别于6月6日-7日、27日-29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情况联合督查和农资市场联合检查,检查采取检查档案、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销售点的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督查组对全州五县二市7个城区、14个乡镇63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整体来看,大多数县市对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工作高度重视,安排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州有高毒农药定点销售门店4家,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门店5家。
(一)高位推动,组织工作得力
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监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组织协调,明确专职人员,公布举报联系电话,将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工作列为重要议程。呼图壁县、昌吉市、吉木萨县三个县市起早着手准备,与成员单位有效衔接和密切配合,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措施有力,监管工作规范
呼图壁县、昌吉市、吉木萨县三个县市按照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管理规定,严格申请、审核、审批把关,不断加大投入,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今年,呼图壁县投入30多万元,无偿给30多家农资经营店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监管人员在办公室监管平台就可以随时掌握农资店的销售情况。特别是呼图壁县和吉木萨县的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网点安装了身份证真假识别电子设备,有效确保了农资市场的安全。
(三)加大宣传,助推安全监管
按照“农药执法监管年活动”要求,各县(市)充分利用“3.15”、“宪法”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等,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国家禁限用农药目录,介绍使用高毒农药的危害,向广大农民群众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及使用方法;举办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加强经营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公布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经营单位,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做到辖区内农资销售门店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举办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7期,培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店与公安联网进度较慢。目前,各县市普遍存在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点与公安平台联网较为缓慢,主要是网络费用较高,造成此项工作进展缓慢。
(二)玛纳斯县、阜康市农资市场农药扩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三)呼图壁县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门店未建立实名制登记台账,安全防范措施和技防不足。
(四)昌吉市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管理制度不健全。
(五)吉木萨县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店没有挂牌,安全防范措施和技防不足,农资进、销货台账不规范。
(六)木垒县农资进、销货台账不健全。
三、下阶段督查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管控。要按照区、州维稳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管控措施,不断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二)继续开展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联合督查。7月下旬,继续开展对农资市场的督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辖区内乡(镇)农资经营门店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市场监管合力,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农药和肥料市场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工作,完善监管工作制度机制,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做到监管不缺位。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立整立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其中玛纳斯县和阜康市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该立案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处理情况于7月25日前上报昌吉州农业局。
联系人:马俊海 谭军
联系电话:0994-6590375
QQ:573201698
昌吉州农业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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