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州农业局贯彻落实<昌吉州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4 17:11: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7-000062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昌吉州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7-03-24
文  号: 昌州农字〔2017〕2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州农业局贯彻落实<昌吉州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州农业局贯彻落实<昌吉州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吉州农业局

                                         2017324日

州农业局贯彻落实《昌吉州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任务分解方案

按照《中共昌吉州委员会办公室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727号),明确责任到分管领导、到单位、到科室,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现将州农业局贯彻落实《昌吉州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任务分解如下。

一、牵头完成的任务

(一)健全州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在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筹建自治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全州农村集体承包耕地确权颁证完成85%以上。总结推广呼图壁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完成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试点,制定出台自治州深化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牵头领导:局长

牵头单位:州农经局

完成时限:20177月出台自治州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指导意见,11月完成其余改革事项

(二)继续深化农业政策性保险改革。

牵头领导:贾文明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

完成时限:20173

(三)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制定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领办创办合作社及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有偿服务的指导意见。

牵头领导:贾文明

牵头单位: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完成时限:20174月出台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领办创办合作社及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有偿服务的指导意见

(四)实施合作社提升行动,制定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百家龙头企业、千家合作社提升行动,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示范。

牵头领导:王新亮、局长

牵头单位:农业产业化发展科、州农经局

完成时限:20174月出台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1月底完成其余改革事项

(五)深化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和监管机制,推行三品一标,构建标准化生产、信息化监管、全过程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牵头领导:陈斌

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完成时限:20177

(六)健全振兴实体经济支持政策和机制,制定一二三产业转型升级行动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分产业研究创新政策,一名州领导联系服务一个产业、一个龙头企业的机制。制定自治州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的实施方案。

牵头领导:王新亮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7月出台一产转型升级计划配套政策措施

二、配合完成的任务

(七)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改组或组建自治州农业科技开发、文化旅游、国有资本投资、能源投资、城市投资开发等五大投资集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作机制。制定出台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可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办法。健全州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制定州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

牵头领导:李强华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科

(八)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改革。出台昌吉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形成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支撑体系。

牵头领导:陈斌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科

(九)深化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关于深化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新转型发展的意见》,出台1+10”配套改革政策文件。

牵头领导:陈斌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科

(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设立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深化农村合作金融,加快构建互联网+”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

牵头领导:王新亮

牵头单位:市场信息科

(十一)创新精准扶贫机制,在木垒县开展贫困人口资产收益扶贫制度试点,试行财政投入到农村的集体资产、优势资源开发转换形成的股权、建设用地出让转让公积公益金等折股量化给村集体和贫困户,按股比分享收益。创新财政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支持贫困户将帮扶资金持股投入村集体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获益;鼓励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金融小额信贷资金入股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持股长期获益。

牵头领导:王新亮

牵头单位:农业产业化发展科

(十二)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制定昌吉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启动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修订生态功能区规划。在玛纳斯县开展划定生态红线试点。在玛纳斯县、阜康市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领导:李强华

牵头单位:农村能源站

(十三)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新模式,在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推广昌吉市、阜康市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农村环卫治理试点经验;制定昌吉州三边三化、四治理两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业化、市场化改革试点。

牵头领导:李强华

牵头单位:农村能源站

(十四)深化呼图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鼓励基层农技人员进入合作社、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完善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农业设施抵押贷款试点。

牵头领导:局长、贾文明

牵头单位: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