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0/2016-000031 | 信息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05 |
| 文 号: | 昌州农字〔2016〕5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昌吉州第三届农业科技论文(试验报告)征集评比的通知 | ||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我局系统2015年举办的第二届农业科技论文(试验报告)征集评比活动,广大农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表现出实践技术强、理论水平高的可喜现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业从业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勇于拓宽视野,为科技兴农尽职尽力,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撰写农业科技论文(试验报告)的水平,为我州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现举办第三届农业科技论文(试验报告)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比原则
(一)论文的撰写要有时效性。原则上需为当年撰写;但考虑到农业生产周期长等因素的影响,论文最多延伸一年,本届论文撰写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参赛论文(试验报告)要有新意。开展征集评比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论文(试验报告)撰写工作,促进农业工作者的理论科研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确立农业科技论文(试验报告)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提高科技论文(试验报告)的水平。
(三)报告选题要有针对性。应集中反映农业行业的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与示范、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农村综合产权改革、开发休闲农业以及农业信息化发展等农业相关领域方面的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四)科技论文(试验报告)要数据详实。侧重于用农业理论与试验数据相结合的方法说明撰写者的观点,有理有据的揭示农业生产技术中的问题。
(五)对送评的科技论文(试验报告)要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舞弊抄袭,同时评比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六)署名作者要严格遵照事实。为达到论文评比的效果,每篇论文我们最多只认可三名作者。
(七)参加过上届论文评比活动的论文将不予参加本届评比。
二、评比活动的组织和征文范围
(一)评比活动由昌吉州农业局统一组织管理实施。
(二)各县市区农业局、州农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负责具体征集、选送本单位或辖区内农业企业的优秀科技论文(试验报告),每个县市报送数量不得少于五篇。
三、参评报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选题准确。要紧密联系实际,从行业和地区实际出发,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心任务,通过试验分析研究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问题有剖析、有分析、有对策建议,对领导的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二)数据翔实。观点鲜明,分析方法要科学合理,定量定性相结合,注重时效性。
(三)实用性强。符合客观实际的紧迫需要,成果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对解决问题有实用价值。
四、评审程序
(一)5月30日之前由负责选送推荐的单位报送科技论文(试验报告)题目汇总电子清单(含单位、试验报告题目、作者、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6-10月针对所报科技论文(试验报告)题目,昌吉州农业局会召集专家组成试验地摸底走访小组,实地勘察试验数据记录和进展情况作为评审参考。
(三)11月15日前送评科技论文(试验报告)电子版。格式要求: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居中);单位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仿宋三号居中);正文(仿宋四号,1.5倍行距)。各单位报送电子版论文的同时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汇总清单(含报送单位、报送时间、填报人及联系方式、试验报告论文题目、作者、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由昌吉州农业局聘请农业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定工作,评审分为两个阶段:即初评、终评。
(五)评比活动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以及优秀组织奖一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等次名额数量。
五、表彰与奖励
(一)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奖由昌吉州农业局以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对获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的优秀试验报告予以物质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州农业局科教科 石慧子
联系电话:0994-2345806
电子邮箱:727929603@qq.com
昌吉州农业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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