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10/2016-000027 | 信息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6-04-06 |
文 号: | 昌州农字〔2016〕3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农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和推动自治州小麦生产,提高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效果,经研究决定,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招标由各县(市)自行完成。因目前项目资金已下达至各县(市),请各县(市)根据分配资金和小麦生产实际进行物资采购及发放,采购物资重点以小麦拌种剂或种衣剂、防病虫药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和减量增产助剂等为主。
根据自治区《2016年新疆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新农计〔2016〕45号)通知精神,特制订本方案,各县(市)认真参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农业局、财政局备案。项目结束后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附:自治州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昌吉州农业局 昌吉州财政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
自治州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小麦病虫害田间管理,夺取夏粮丰产丰收。根据自治区《2016年新疆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州小麦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小麦穗期一次性喷施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叶面肥,可有效提高小麦抗逆性,是防病虫、防早衰、防干热风,增加千粒重,促进小麦稳产增产的重要措施。通过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及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专业化服务公司作用,在小麦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实施“一喷三防”、扩大统防统治面积,提高项目实施效果,为粮食丰产打好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实施范围: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木垒县、呼图壁县小麦产区。
(二)补助标准:各项目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对选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减量增产助剂等给予补助,补助标准3.16元/亩。
(三)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雾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谁实施、补助谁”的原则,要进一步提高补助针对性,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作用。
(四)补助方式:补助方式按照药品亩用量折合,全部以实物进行补贴。各项目县(市)确定公开招标采购药品品种,经州农业局审定后再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必须“三证齐全”、货源充足,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供货有保障。各项目县(市)要对采购的药品留样封存备查,对采购、使用不合格药品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项目县(市)要认真核实作业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在实施作业前确保所采购药品到位,统一实施。项目县市内的村(组)要对“一喷三防”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审核,经乡镇复核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作业组织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五)完成时限:各项目县(市)根据项目资金下达额度及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详细列明补贴面积、补贴方法,所需防治药品的生产厂家、数量、预计单价、供货时间、招标时间等,于4月15日前上报实施方案。招投标工作务必于5月1日前结束,物资采购中标企业确定后,各项目县(市)农业局第一时间上报农药、肥料中标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及数量。各项目县(市)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务必于6月5日前将“一喷三防”项目实施完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一喷三防”项目顺利、快速实施,州农业、财政部门联合成立项目督导组,负责对“一喷三防”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各县(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本县(市)“一喷三防”实施方案,根据“一喷三防”面积及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做好物资的招标采购和实施工作。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对小麦“一喷三防”肥料、药品喷防工作的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使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采取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让农户充分了解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效果和科学施用方法,及时有效开展“一喷三防”工作,提高效果。各县(市)要以村为单位,对“一喷三防”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农技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分片包干,驻点到乡,延伸到村,服务到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草情、虫情、苗情、墒情等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制定病虫防治技术方案,传递病虫害发生防治信息,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确保项目科学有效实施。
(四)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各县(市)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核查验收。上年度结余补助资金可由各地统筹用于今年政策实施。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情况,要严肃追究县(市)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各县(市)要认真做好方案制定、药品招标采购、配送发放等工作,项目实施乡镇发放物资时要进行登记造册,随时接受区、州项目督导组检查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治州将组织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项目实施中违反相关政策的单位给予严肃查处。各县(市)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层层分解,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进展调度,州项目督导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州农业局设立项目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994-2343581),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及时上报进展情况。项目县(市)实施方案、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任务汇总表(附表2)及中标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及数量等项目执行情况,务必按照完成时限加盖公章及时上报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汇总后报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及州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同时,根据农业厅对“一喷三防”项目落实情况“一周一报”制要求,从项目实施起,每周一上午10:00前,各县(市)将汇总统计、主要领导审签的《小麦“一喷三防”任务落实情况调度表》(表3),以及本县(市)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中央补助资金执行及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经验做法及问题建议等文字材料,报送至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汇总。由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要求向自治区农业厅报送,并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
电子版报送地址:cjztfz@163.com
州农业局联系人:田荣燕 0994-2343581
州财政局联系人:陈筱荣 0994-2517104
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唐慧 0994-2342329
附表1
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资金分配表
县市 | 种植面积 (万亩) | 补助额度 (万元) | 补助标准 (元/亩) |
奇台县 | 115.57 | 365.2 | 3.16 |
吉木萨尔县 | 39.52 | 124.8 | 3.16 |
阜康市 | 24.33 | 76.8 | 3.16 |
昌吉市 | 17.61 | 55.6 | 3.16 |
木垒县 | 40.02 | 126.4 | 3.16 |
呼图壁县 | 24.89 | 78.6 | 3.16 |
附表2
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任务汇总表
填报县(市)(盖章): 单位:万亩、万元
地州名称 | 县(市)名称 | 涵盖乡镇名称 | 参与项目实施的 社会化服务组织 | 实施 面积 | 金额 |
昌吉州 | |||||
附表3
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任务落实情况调度表
填报日期:
县市 | 计划情况 | 落实情况 | 带动 资金 (万元) | |||||||||||||||
计划面积 | 计划投资 | 是否下达实施方案 | 是否下拨资金 | 落实面积 | 兑现资金 | |||||||||||||
总面积 | 服务组织和 种粮大户 | 村组织 | 物化补助 (万元) | 资金补助 (万元) | 总面积 | 进度 (%) | 服务组 织和种 粮大户 (万亩) | 进度 (%) | 村组织 (万亩) | 进度 (%) | 物化 补助 (万元) | 进度 (%) | 资金 补助 (万元) | 进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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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合计 | ﹨ | ﹨ | ﹨ | |||||||||||||||
说明: | ||||||||||||||||||
1.是否下达方案:州、县实施方案是否下达; | ||||||||||||||||||
2.是否下拨资金:中央补助资金是否拨付到县级财政; | ||||||||||||||||||
3.进度:落实情况与计划情况相应内容之比; | ||||||||||||||||||
4.落实面积:已实施“一喷三防”的面积及占相应计划的比例。 | ||||||||||||||||||
5.兑现资金:落实到田的物资折和资金量或者落实面积核实后发放资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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