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1 11:48: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6-000058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6-02-01
文  号: 昌州农字〔2016〕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局所属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州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吉州农业局          

2016年1月28

 

 

 自治州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区、州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总目标,以全面提升“源头控制”、“标准化生产”、“风险防控”、“质量追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五大能力建设为总抓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县创建为重要载体,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蔬菜、瓜果和食用菌生产过程违法违规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氧乐果、水胺硫磷、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以及农药使用方法不当等问题,以生产经营企业和合作社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一)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的推广普及。不断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张贴生产技术规程,对可以使用、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进行公示,对农药安全使用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二)加强基地日常巡查和风险监测。通过日常巡查和风险监测,完善基地生产记录,健全监管工作档案。对禁、限用农药实施重点监控,对高风险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案件100%进行查处。

二、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

(一)健全完善投入品经营管理制度

1.进一步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按照城区3-5家,农区乡镇1-3家的规模,合理增设高毒农药专营点。农药批发单位全部纳入定点单位加强管理;

2.全面落实投入品经营购销台账制度。农资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经营台账,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和“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行经营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3.开展诚信守法经营评级管理。以县市为单位,对辖区农资经营单位实行“星级”管理。组织诚信、守法经营单位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4.积极推行“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建立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健全企业自律机制。同时,鼓励诚信、守法企业在“三品一标”基地和产品生产区域建立以《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目录清单农药为准的绿色农资专供店。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1.积极拓展案件线索。健全、完善、认真落实农资市场检查、农产品基地巡查、农资质量抽检和投诉举报制度。拓展案件线索,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会商机制,采取部门联合执法、县市间交叉执法、外地州协助执法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凡达到移交标准的案件务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符合标准的一律公开。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舆论震慑作用。

三、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

(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全州编制和修订“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40个以上。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5个以上。

(二)积极推进“三品一标”产业发展。围绕蔬菜产业,整体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围绕产业化、品牌战略和外销平台建设,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品牌;全年申报“三品一标”产品60个以上,申报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60万亩以上。

(三)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积极推进精准施肥,调整化肥施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通过农业、物理、生物措施控制病虫发生危害,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方法。力争化肥利用率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

(四)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园16个以上。实行品种、购药、标准、检测统一管理,做到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风险监测制度。由州农业局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农产品风险监测计划。明确州县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职能定位。以县市质检机构为主体,乡镇监管机构配合,采取快速周检和定量月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监测并按期上报监测信息。州农业部门根据县市和乡镇风险监测信息,对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县市农业部门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处置不合格农产品。监督抽查农产品由州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检测。 

(二)建立用药报告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以县市蔬菜、瓜果、食用菌生产基地,特别是采摘园为重点,由县市农业部门统一组织、指导乡镇农业科技(监管)人员制定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指导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乡镇监管站)和责任人(乡镇监管员和村级监管员)。在农产品生产期间,施药活动必须由生产经营主体事先报告并在监管人员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产品上市前要经过检测并及时向顾客公开公示用药情况和检测信息。

(三)积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结合安全县创建要求,积极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务必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以“三品一标”产品为重点,将获证产品首先纳入平台管理,使用全程追溯二维码。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目标。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成后,根据国家追溯体系建设要求,逐步将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纳入国家平台管理。

(四)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利用州、县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科学手段,完善信息分析、研判、会商、评估制度。以蔬菜、食用菌和瓜果等鲜食农产品为重点,对风险隐患实施定点动态跟踪监测评价并及时开展监督抽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园区)农业局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力。

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各县(市、园区)农业局要通过内部编制调整或“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内部管理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保证有2-3名干部长期稳定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对外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对内强化各单位的协调管理,形成“内外衔接、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和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检测体系。州检测中心要在实现“双认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检测业务,在土壤化验、微生物检测、投入品质量检测方面实现突破。同时加强对县市检测机构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各县市农产品质检机构要通过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参与国家和自治区检测能力验证,努力提高检测质量和水平。乡镇监管站要尽快配备检测设备,完善检测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检测无死角。

(三)认真落实基层监管职能。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农业部门要借助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责任制目标任务之际,建立健全对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乡镇、村组监管人员培训。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方式,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培训教育。采取分类、份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对全州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技术推广的干部和技术人员、涉农乡镇和村组干部、农资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3月中旬前,完成第一轮培训工作。由州农业局和县市农业局共同组织,分县市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