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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昌吉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9 11:10:3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6-000059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6-01-29
文  号: 昌州农字〔2016〕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开展2016年昌吉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局所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州农业局决定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2016年全州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由已通过“双认证”的7个县级检测机构承担州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州农业局委托的其他专项检测任务。

二、采取快速周检和定量月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州农业部门根据县市和乡镇风险监测信息,并结合往年风险监测情况,对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县市农业部门开展监督抽查,并依法处置不合格农产品。

三、各县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承担辖区内生产环节蔬菜、瓜果、食用菌的风险监测及每月联检工作,每周一次的风险监测(快速检测)任务交由各县(市)乡镇监管站完成,各县(市)检测中心负责对乡镇监管站的检测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四、州农业局将拟定县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具体考核办法,并列入年度县(市、园区)绩效考核范围。

各县市在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州农产品检测中心联系。

监督抽查联系人:宋文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话:2326292

箱:cjznyjjgb@163.com

风险监测联系人:魏晓丽 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话:2334409

箱:ncjcagri@163.comc

附件:2016年昌吉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

                                                  昌吉州农业局

                                                  2016年1月28

2016年昌吉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

为了加强昌吉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州、县两级检测、监管、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利用各县(市、园区)风险监测、快速检测结果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突出农产品检测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安排

(一)风险监测任务分工

1.县级检测机构

(1)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承担辖区内生产环节的蔬菜、瓜果、食用菌、谷物、油料及糖料的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工作。并继续承担自治区每月一次联检任务。

(2)每个县(市)将2-3个乡(镇)监管站纳入全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联合检测信息平台,并组织乡镇开展每周快速检测工作,负责每周对乡镇原始检测数据(原始检测抑制率)、检测信息进行汇总上报。

2、各县(市)乡镇监管站

各县(市)乡镇监管站承担每周快速检测工作。列入联检平台的2-3个乡镇同时承担自治区每月一次联检任务。

(二)风险监测点确定

2016年在全州初步设立66个风险监测点,具体分布如下:

玛纳斯县10个(玛纳斯镇、乐土驿镇、包家店镇、凉州户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兰州湾镇、广东地乡、玛纳斯园艺场、农科院玛纳斯试验站)

呼图壁县8个(呼图壁镇大丰镇雀尔沟镇、廿里店镇、园户村镇、五工台镇、良种繁育场、种牛场)、昌吉市8个(硫磺沟镇三工镇榆树沟镇、六工镇、二六工镇、大西渠镇、佃坝乡、滨湖乡)

阜康市4个(城关镇、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水磨沟乡

吉木萨尔县9个(吉木萨尔镇、三台镇、泉子街镇、北庭镇二工镇、庆阳湖乡、老台乡大有镇新地乡

奇台县15个(老奇台镇、半截沟镇、吉布库镇、东湾镇、碧流河镇、西地镇,三个庄子镇、奇台镇、七户乡、古城乡、塔塔族乡、西北湾乡、五马场乡、坎尔孜乡、乔仁乡)、

木垒县8个(木垒镇、西吉尔镇、东城镇英格堡乡、照壁山乡新户乡、雀仁乡、白杨河乡)

昌吉国家农业园区5个(核心区、现代农业示范园、新疆农业博览园、高新农业产业园、现代科技孵化园)。

(三)监测时间安排

1.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

蔬菜每月开展1次监测,全年共计开展12次。瓜果、食用菌监测时间根据各县(市)瓜果成熟期进行。谷物、油料及糖料全年开展1次监测。

2.风险监测(快速检测-联检)

各县市及参与联检的2-3个乡镇每月按照固定统一时间开展一次,全年检测12次。具体时间(详见附表1)。

3.风险监测(快速检测-周检)

各乡镇每周开展一次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各县(市、园区)在开展风险监测时实行农产品温室大棚、种植业生产基地、保鲜库、采摘园等生产环节全覆盖,并将辖区内采摘园列为重点监测对象。监测对象还包括“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及产品。抽样时要详细了解准确记录样品的“三品一标”认证情况,并对“三品一标”产品进行记录(见附表2)。

2.蔬菜:各县(市、园区)生产环节全覆盖,其中1月、2月、3月、11月、12月份样品,个别县(市、园区)生产环节样品如抽不齐,可酌情由市场补足;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风险监测样品来源务必为温室大棚、生产基地、保鲜库、采摘园等环节。

瓜果、食用菌、谷物、油料及糖料全部由生产基地、保鲜库、采摘园抽样。

3.为便于今后追溯问题产品来源,针对问题产品及时开展监督抽查。抽样时要求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抽样单》内容填写,被抽检单位信息应尽量详细,温室大棚抽样需具体到基地名称、棚号;露地菜、采摘园等没有明确标识的环节抽样时,抽样时应将具体位置描述清楚。并向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索要盖章和签名。

(五)监测种类和数量

1.蔬菜类

(1)蔬菜种类

监测的蔬菜应是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包括鳞茎类:大蒜、洋葱、韭菜、葱、青蒜、蒜薹、韭葱、韭薹;芸薹属类:结球甘蓝、赤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芥蓝、菜薹、茎芥菜;叶菜类:菠菜、普通白菜(小白菜、小油菜、青菜)、苋菜、蕹菜、茼蒿、大叶茼蒿、叶用莴苣、结球莴苣、莴笋、苦苣、落葵、油麦菜、叶芥菜、芹菜、大白菜;茄果类:番茄(包括圣女果)、茄子、辣椒、黄秋葵;瓜类:黄瓜(包括水果黄瓜)、西葫芦、冬瓜、南瓜;豆类:豇豆、菜豆、食荚豌豆;根菜类和薯芋类:萝卜、胡萝卜、姜、芜菁、马铃薯、甘薯、山药等。

(2)监测时间和数量

①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各县(市)每月开展1次监测,每次抽样总数不少于15个,不少于5个蔬菜品种。全年样品总量不少于180个(详见附表3)。

②风险监测(快速检测-联检):1、2、3、11、12月份在必检蔬菜品种中抽取5种蔬菜样品,每种样品随机抽取10份,10份均需要检测,共计50个样品;4、5、6、7、8、9、10月份在必检蔬菜品种中抽取10种蔬菜样品,每种样品随机抽取10份,10份均需要检测,共计100个样品。

③风险监测(快速检测-周检):各乡镇每周抽检15个样品,不少于5个品种,每个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0.2公斤,并完整填写抽样单信息。

2.瓜果类

(1)监测品种

监测的种类应是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新鲜的瓜果产品,包括仁果类:苹果;核果类:桃、油桃、枣、李子;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葡萄、草莓;瓜果类:西瓜、甜瓜类等。

(2)监测数量和次数

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各县(市)根据本地种植瓜果的成熟期,具体抽样时间和次数根据各县(市)实际情况确定,要求品种覆盖各县(市)主要种植品种,全年抽取瓜果样品不少于20个。

3.食用菌

(1)监测品种

监测的种类应是当地主要生产或消费的新鲜的食用菌产品,包括蘑菇类:香菇、金针菇、平菇、茶树菇、草菇、双孢蘑菇、白灵菇、杏鲍菇等;木耳类:木耳、毛木耳等。

(2)监测数量

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各县(市)食用菌全年共计抽取不少于15个样品,检测数据全年汇总1次。

4.谷物、油料及糖料

(1)监测品种

谷物:包括稻类:稻谷;麦类:小麦;旱粮类:玉米(包括鲜食玉米);杂粮类:豌豆、鹰嘴豆等。

油料、糖料:包括中粒型油籽类:棉籽;大粒型油籽类:葵花籽、红花;糖料:甜菜。

(2)监测数量和次数

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各县(市)谷物、油料及糖料全年共计抽取不少于15个样品,检测数据全年汇总1次。

重金属参数未通过认证的县(市),谷物、油料及糖料样品数量由蔬菜或瓜果补齐。

(六)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抽样方法

蔬菜、瓜果、食用菌抽样按NY/T789-2004规定执行;

谷物、油料、糖料抽样参照《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SN/T0800.1-1999)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蔬菜、瓜果、食用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表4);谷物、油料及糖料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表5)。

风险监测(快速检测):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药物残留。

(七)判定依据和原则

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蔬菜、瓜果和食用菌按GB2763-2014进行判定,谷物、油料、糖料按GB2762-2012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14或GB2762-2012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八)监测结果汇总上报

1.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

(1)监测结果

各县(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在抽样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检测工作,在风险监测过程中只要有禁、限用农药检出,无论是否超标,应在24小时内将样品基本情况上报至县(市)农业局和州农产品检测中心,由州农产品检测中心汇总后报州农业局。州农业局将及时根据全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各检测单位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监测结果、质控报告和县(市)总结分析报告以及《抽样单》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州农业局监管办)。各县(市)根据检测结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会,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明确相应的整改措施。

(2)总结分析报告

①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②监测工作基本情况。包括监测环节(生产基地、市场和保鲜库等)、监测种类、样品数量、检测参数等。

③监测县市农产品的销售和质量总体情况。

④监测结果分析

a各监测环节(生产基地、市场、保鲜库等)和监测种类间结果比较。

b不同药物(污染物)残留检出率和疑似不合格结果比较。

c本次检测结果与以前结果比较,包括同口径比较。

2.风险监测(快速检测-联检、周检)

严格按照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系统设置填写规范要求填写。联网上报填写生产地和供应商时,必须控制在9个汉字要求范围内,做到简练、清楚。

各县(市)、乡(镇)监管站要严格按联检要求时间上传数据,各县(市)在规定时间内将联检原始检测数据、联检数据汇总表、联检小结报送州农产品检测中心。

周检由各县市负责对乡镇原始检测数据、检测信息进行汇总,每周五前上报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州农业局监管办)(汇总表见附表6)。

(九)注意事项

1.各县(市)针对风险监测结果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瞒报、虚报检测结果,一经发现,州农业局将对此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各承担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检测)的质检中心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率,每10个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率。

3.未经州、县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具体安排

(一)监督抽查方式及依据

州农业部门根据县市和乡镇风险监测信息,对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县市农业部门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处置不合格农产品。

监督抽查开展时间、次数、样品数量、具体区域及检测参数,将根据各县(市)风险监测情况及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每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确定。

(二)监督抽查任务分配及工作要求

1.由州农业局组织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县(市、园区)农业局负责具体实施。

2.具体抽样工作由各县(市、园区)执法人员负责,县(市、园区)检测人员配合抽样。抽样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时应当出示执法证等相关证件。

3.监督抽查抽样单一式四份,分别留存抽样单位、被抽检单位、检测单位和任务下达单位。样品应加贴封条并由县(市、园区)农业局盖章确认,抽取的样品应当天及时交付检测单位。样品分两份进行保存,其中一份交由州农产品检测中心,一份由抽样单位(县(市、园区)农业局)保存用于问题样品的复议。为便于问题产品的监管执法,抽样时必须严格按照抽样单内容填写,并向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索要盖章或签名。

4.监督抽查样品检测工作由县(市、园区)农业局委托州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并由各县(市、园区)农业局与州农产品检测中心签订委托协议。

5.州农产品检测中心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市)农业局,针对不合格样品向县(市)农业局出具正式检验报告。凡经确认为不合格样品的,由各县市农业局依照法律法规对生产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

后期州农业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下发给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及所属相关单位。

:1.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时间安

表(样表)

2.县(市)风险监测“三品一标“产品抽检情况统

计表

3.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承担单位名单

监测样品数量

4.蔬菜、瓜果、食用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5.谷物、油料及糖料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6.2016年各乡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周

检)

1

2016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快速检测时间安排表(样表)

年   月

检测日期

2016年1月

25日—27日

2016年2月

22日—24日

2016年3月

21日—23日

2016年4月

18日—20日

2016年5月

23日—25日

2016年6月

20日—22日

2016年7月

18日—20日

2016年8月

15日—17日

2016年9月

19日—21日

2016年10月

17日—18日

2016年11月

14日—15日

2016年12月

    12日—14日


2

        县(市)风险监测“三品一标“产品抽检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县(市)名称

产品名称

合作社或企业名称

产量

产品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3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承担单位名单和监测样品数量

序号

监测市县

承担单位

蔬菜抽样数量

(个/年)

瓜果

(个/年)

食用菌

(个/年)

谷物、油料、糖料

(个/年)

合计

(个/年)

1

玛纳斯镇

玛纳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80

20

15

15

230

2

乐土驿镇

3

包家店镇

4

凉州户镇

5

北五岔镇

6

六户地镇

7

兰州湾镇

8

广东地乡

9

玛纳斯园艺场

10

农科院玛纳斯试验站

11

呼图壁县

呼图壁镇

呼图壁县农产品检测中心

180

20

15

15

230

12

大丰镇

13

雀尔沟镇

14

廿里店镇

15

园户村镇

16

五工台镇

17

良种繁育场

18

种牛场

19

昌吉市

硫磺沟镇

昌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80

20

15

15

230

20

三工镇

21

榆树沟镇

22

六工镇

23

二六工镇

24

大西渠镇

25

佃坝乡

26

滨湖乡

27

阜康市

城关镇

阜康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180

20

15

15

230

28

九运街镇

29

滋泥泉子镇

30

水磨沟乡

31

吉木萨尔县

吉木萨尔镇

吉木萨尔县农产品检测中心

180

20

15

15

230

32

三台镇

33

泉子街镇

34

北庭镇

35

二工镇

36

庆阳湖乡

37

老台乡

38

大有镇

39

新地乡

40

奇台县 

老奇台镇

奇台县农产品检测中心

180

20

15

15

230

41

半截沟镇

42

吉布库镇

43

东湾镇

44

碧流河镇

45

西地镇

46

三个庄子镇

47

奇台镇

48

七户乡

49

古城乡

50

塔塔族乡

51

西北湾乡

52

五马场乡

53

坎尔孜乡

54

乔仁乡

55

木垒县

英格堡乡

木垒县农产品检测中心

180

20

15

15

230

56

西吉尔镇

57

东城镇

58

照壁山乡

60

大石头乡

61

博斯坦乡

62

白杨河乡

63

新户镇

64

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

65

雀仁乡


4

蔬菜、瓜果、食用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

检测依据

甲胺磷、倍硫磷、氧乐果、久效磷、杀扑磷、滴滴涕、甲基毒死蜱、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百菌清

NY/T 761-2008

多菌灵

NY/T 1680-2009

吡虫啉

GB/T 23379-2009

5

谷物、油料及糖料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

检测依据

     GB 5009.12-2010

     GB/T 5009.15-2003

6

2016年各乡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周检)

                                                                                第     周

乡(镇)

检测日期

生产基地

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

超市

样品总数

超标样品总数

合格率%

样品数

超标数

合格率%

样品数

超标数

合格率%

样品数

超标数

合格率%

样品数

超标数

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