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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农业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9 17:59: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5-000014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5-04-29
文  号: 昌州农字〔2015〕4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2015年农业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州农业局所属各单位:

为提升农业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州政办《关于印发自治州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5〕16号)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农业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州农业局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农业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自治州农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落实农业部门工作职责,以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和强化应急信息报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全州农业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2015年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现根据州政办《关于印发自治州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5〕16号)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要点

(一)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治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进一步明确农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工作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涉及农业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农药及其他危化品安全管理和使用、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业展会安全、机关安全防范处突等工作在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依法重点开展领导机构设置、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演练和协作联动等工作。

(二)加强应急预案修订与完善工作。根据自治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对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置、重大病虫鼠害防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控制、“种交会”安全、机关安全防范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对农村沼气生产管理、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等方面尚未制订预案的要加快编制计划和方案,年内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其中,州农业局办公室、种植业发展科、园艺特产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村能源站和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作为各类预案的牵头单位,在制定修订州级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指导县市做好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各县市、各单位都要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到“七有”,坚持“六抓”。即:有应急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制度、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避难场所、有科普宣传。坚持抓好工作人员培训,做到工作能力提高;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有备无患;抓好信息报送,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抓好先期处置,做到及时高效;抓好协助处理,做到配合有力;抓好恢复重建,做到井然有序。通过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各县市、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农业环境污染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等农业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摸清各类农业风险隐患的种类、地点和数量情况,建立隐患排查统计台账,开展风险评估,实现风险隐患的动态管理,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各类农作物有害生物、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要及时通过电视、报刊等渠道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布,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农业隐患监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

(五)加大预案演练力度。要结合农业工作实际,有计划地组织针对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农业应急演练,推动农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及重点时期演练制度化,不断提高有效处置农业突发事件的能力。州农业局办公室、种植业发展科、园艺特产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村能源站和州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各类预案的牵头单位,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开展对应类别的应急演练,使应急预案能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年内针对农作物有害生物至少开展一次有组织、有针对性、跨区域、群众参与率高、演练方案完整的大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方案、音像图片资料要及时报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六)加强应急救援和专家队伍建设。州县两级农业部门均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普查登记,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台账。要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和训练水平,不断增强应对农业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打造一支实用性、实战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健全应急专家组工作机制,建立和充实完善应急专家队伍,推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专家通报机制,在开展调查研究、决策应对、应急救援、事故处置、灾后重建等方面,及时征询专家意见,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以提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七)积极推进应急信息报送机制。各县市、各单位要依托电话、传真、信息专报等常规形式和QQ、微信、互联网等网络平台手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接报机制,建立接报信息台账,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信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应急日报、突发事件接报台账、领导批示跟踪督查等制度,切实增强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农业突发事件,如极端天气、重大病虫害等,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和手段,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各类农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八)认真落实农业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1、加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内容包括:工作部署落实、防范处置经验做法、突发事件发生信息、应急演练等内容,要确保每月向州农业局各预案牵头单位和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信息2篇以上(含图片信息)。

2、认真完成半年和全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应急管理年度工作评估报告、农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报告的起草和报送工作。5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向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

3、请各县市、各单位及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并于5月7日前向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农业部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和各类预案的学习,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处理农业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农业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深入一线,亲自指挥,沉着应对,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险情和矛盾。

(二)落实工作责任。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统筹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评情况,使考评结果全面反映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激励督促作用,促进农业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年底将表彰考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完善工作制度。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州、县市农业局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强化与基层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建立系统、全面、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切实承担起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责。

(四)广泛宣传教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宣传,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农业应急预案的解读和农业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应对农业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