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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2 17:28:5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5-000007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5-02-02
文  号: 昌州农字〔2015〕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局:

为贯彻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要求,结合昌吉州实际,特制订《昌吉州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切实加强种子管理,确保方案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联系人:昌吉州种子管理站 刘怀梅

电话:0994-6590373

邮箱:541168201@qq.com

                                          昌吉州农业局

                                          2015年2月2日



昌吉州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活动方案

2013年--2014年连续开展的“种子执法年”活动,在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部分县(市)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的现象仍很突出,根据农业部和农业厅的要求,特制定2015年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唱响昌吉州“种业之都”为核心,强化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农业、公安、工商多部门联合,州、县(市)乡(镇)三级联动机制,以杂交玉米、棉花、小麦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品种管理,规范区域试验和品种推广程序,提高种子质量,将不再适宜种植的品种退出市场;深入贯彻《昌吉州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秩序。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企业清理整治监督检查。依法清理整治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门店,对不符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昌吉州种子生产经营条例规定的不需办理“两证”的种子企业及门市进行清理整治,要从源头上治理侵权套牌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开展企业监督检查,要对本辖区内玉米、棉花、小麦、瓜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对重点监管企业包装经营的所有品种,要进行全覆盖抽样;对其他企业,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抽样。

(二)加强品种管理。依法打击未审先推和品种侵权行为,各县(市)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下发的退出品种通知,逐一核查并清理。

(三)开展制种基地整治。要加强玉米、小麦、棉花、瓜菜等制种基地管理,生产所在地县(市)种子管理部门,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州种子管理站联合种子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去向和数量。杜绝先生产、后许可现象。从2015年7月31日起,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当年的种子生产许可申请。

(四)开展大要案查处。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各县(市)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各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大案要案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通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月上旬)。1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月-11月)

2015年1月下旬起,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春节前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种子样品抽取工作;2015年3月6日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结果,同时上报查处的种子案件、清理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情况。

2015年2月下旬起,开展春季市场检查,3月底前完成抽样,4月中旬完成检测并向昌吉州种子管理总站报送检验检测结果。同时上报查处的种子案件、清理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情况。

2015年7月,开展秋季小麦种子质量抽查,9月中旬向昌吉州种子管理站报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结果。同时上报查处的种子案件、清理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情况。

2015年8-9月,开展杂交玉米制种基地的整治,9月底前月报送相关检查结果。同时上报查处的种子案件、清理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情况。

各阶段检测和鉴定结果全部报送昌吉州种子管理站,由州种子管理站汇总,统一报送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

2015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各县(市)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15年11月中旬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州种子管理站。我局将于11月中旬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目前,部分县(市)假劣种子坑农害农、套牌侵权问题很突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此,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种子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该项活动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在前几年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方案,加大投入,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昌吉州农业局成立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生刚 州农业局 局长

副组长:贾文明 州农业局 副局长

成  员:徐介寿 州种子管理站 站长

        李怀忠 州种子管理站 副站长

        关  妍 州农业局政策法规科 科长

        毛永强 州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 科长

        刘怀梅 州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科 科长

        马民伟 州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科 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农业部、自治区关于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昌吉州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各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样检测组、督导检查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昌吉州种子管理站,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贯彻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州种子管理站站长徐介寿兼任。抽样检测组承担专项行动中的组织抽样和检测、检测结果汇总分析等工作,组长由州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科科长刘怀梅兼任。督导检查组承担对各县(市)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督办种子大要案查处工作,组长由州种子管理站副站长李怀忠兼任。

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协调。

(三)公开信息,加大宣传。为便于执法监督检查,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安排专人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活动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我局。一旦发生种子质量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要按照指责分工,快速反应,核准事实,统一口径,迅速处置并及时发布信息,对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要逐一查实。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和监督,对制售假伪种子的行为予以曝光。同时,也要有效防范恶意炒作、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李怀忠(执法检查)13094016836

刘怀梅(质量抽检)13009601911

马民伟(信息报送)158990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