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加强水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深入落实区、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权等工作,按照昌吉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党内法规共12次,通过学习,进一步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无论是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还是河湖治理、执法监督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要依法审批并依法监管,自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由上到下提高整个水利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累计向机关各科室、 驻村工作队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本,并按要求抓好学习,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全州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全州累计参与网络答题761人次。同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健全水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水利法规制度,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整体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打造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法治一体推进新格局。二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成效。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总支、支部学习议程,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总支、支部学习30余次,二十大专题学习培训5场次。局党组书记以“深化党领导水利事业的规律性认识,奋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题,带头向州直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宣讲,让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殷殷嘱托,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依法行政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讨论,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落实整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一是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优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改完善预防和处置车辆碾压袭击专项预案等6项预案,成立单位内保领导小组。二是节假日和重点敏感节点落实县级领导带班制度,常态化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三是加强日常及节假日值班监督检查,使干部职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厌战情绪,从思想上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按要求向州党委、政法委报送值班值守报备表10余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0次,组织开展安全稳定检查10次。四是抓好民族团结工作。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讲党课,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开展3轮次走访慰问,组织民族团结联谊活动5次,开展主题党日+民族团结联谊活动3次,结亲干部向结亲结对联系户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形式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理清履职边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关于开展州县两级各级部门系统权责清单比对认领工作的通知》要求,比对认领本层级权责事项,形成《昌吉州水利局权责清单事项表》,其中共有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围绕审批管理目标,简化审批流程,形成一站式办理,多事项一次办理,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建设,2022年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我局通过设立内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领导勤政廉政、年度局班子考核、人事任免、工资改革变动、机关财务开支、水利建设动态等情况,并利用西部庭州政府网站和“海纳百川·昌州水利”公众号,公开水利局办文(办事)指南和机关职能、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水利有关政策、工作动态等。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昌吉州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十二条措施,推进2022年自治州40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我局按照州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发布程序及备案评估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三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设有效期,以便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和汇编归档。四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州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法废止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2022年度共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出台的决策类、政策性行政文件(如《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十四五”水利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局党组前期开展充分讨论、研究、征求意见并邀请专家和法律顾问进行论证,严格按照程序报州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核、起草上会说明等,最终提交政府上会研究。积极引导、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州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维护良好的水事法治秩序。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水利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电话等举报途径,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开展兵地联合执法1次,全州共立案查处非法凿井、破坏机电井井电双控计量设施等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12件,结案172件。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组织全州各县(市)水行政执法人员11人参加自治区水行政执法培训班,水行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管辖范围内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今年以来州县持续开展河道巡查、机电井计量设施巡查检查等各类巡查检查工作,共巡查河道4831.62公里,巡查监管对象1285个,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212余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2次。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强化防汛抗旱预案修订和执行。为进一步做好洪涝干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配合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自治州水旱灾害预警响应程序及应急响应条件补充规定(试行)》的修订工作,为防汛抗旱应急响应与灾害防治提供依据;根据我州2022年旱情实际,及时深入县市调研,指导木垒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昌吉市先后启动抗旱应急Ⅳ级响应,并配合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启动昌吉州抗旱应急Ⅳ级响应,最大程度降低了旱情影响,为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发生。2022年局党组3次会议专题听取并安排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局长办公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先后5次集体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十五条措施,年度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5轮次,进一步提高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及时修订印发《昌吉州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州水利局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昌吉州水利局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州水利行业事故应急处置、风险管控能力。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三个一”(即重点节点每日一摸排汇总、分管领导每周组织一次研判、每季度提交党组会研究一次)信访矛盾梳理、化解工作机制,派驻挂职干部常驻信访局接访,与信访局积极联动,常态赴县市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统筹推进退减灌溉、休耕轮作面积等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全面梳理信访矛盾隐患,及时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困难诉求。今年以来,化解区、州推送信访问题6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信息、部门职能、内设机构板块,开通政策文件法规、行政执法、水利重大项目、河长制等栏目,增加行政审批链接入口,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各类信息20余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绩效指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水利业务工作进行紧密结合,在学习过程中,理论引导思想,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接受党的洗礼,接受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水利系统纪律制度作风建设年成果,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州直水利系统运用“第一种形态”对33名干部进行处理,通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显著,干部作风持续改善,干事创业氛围持续增强,为全州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我局积极践行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适应智慧水利发展,加快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跨越,建立昌吉州水利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该平台集多项水利业务工作于一体,实现了水利行业多系统综合展示、分析和管理功能,包含了井电双控管理、地下水监测、地表水监控、灌区信息化、水库安全监测、河长制信息管理、山洪灾害监测、农村饮水安全信息、水利协同办公、水利信息发布10大业务系统,构建了全州水利渠系、水库、灌区等骨干工程的“水利一张图”。昌吉州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利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为昌吉州新阶段水安全和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水利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以建设法治水利、推进依法行政为导向,狠抓依法治州法治工作。制定出台了《昌吉州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昌吉州水利局党组党组书记办公会议制度》《昌吉州水利局局务会议制度》《昌吉州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相关会议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制定议事规则,把依法治水管水行政责任落到实处,全面实行细化管理,逐步建成职责清晰、管理科学、行为规范、工作得力的依法行政机构,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9次,书记办公会30次,局长办公会10次,双周工作例会8次。二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制定、涉及社会稳定、信访矛盾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州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对法治工作的深入研讨有待加强,应对急难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今后将定期组织学习交流,重点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法治文件和重点法条,加强对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法规条例学习,全面提升水利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社会公众遵守水法律法规意识欠缺,加大了水行政执法的阻力。按照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求,不断创新水法宣传、丰富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全方位助力水行政执法成效的显现。三是水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今后将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业务培训交流、案卷评查、执法工作检查等手段,努力提升水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全面准确、系统完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区、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紧扭住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标准服务、精准普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全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平,奋力推动昌吉州水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安全发展。
(二)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引领。二是进一步改善法制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督察。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学党章党规党纪,着力提升纪律意识;学水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法治能力;学业务知识,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充分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在推进水利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促进作用,补齐依法行政工作短板,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跟踪、有成效。
二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借助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扩大众范围,营造良好水法律法规宣传氛围。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到精准决策。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持续推进水利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签发、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印发程序。
五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自主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权限内水资源论证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重点项目竣工验收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在州、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统一办理,限时审批承诺制,实现政务服务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六是全面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抓好水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提高各级河长履职能力,健全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提升巩固前期治理工作成效。压实各级河长职责,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地下水水位和水量双控,持续推进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井电双控”监督管理。加强与气象、水文、农业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山洪、旱情等灾害,提前做好防灾、抗旱保灌等应急措施。加快推进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水雨情监测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及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工作,对区州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进行“回头看”,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确保重点水利工程运行绝对安全。
七是加强对涉水信访案件、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督察。拓宽涉水违法线索的举报渠道,加大对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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