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按照昌吉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州水利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昌吉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昌吉十六条具体措施》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聚焦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州水利局认真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实施方案》《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印发《州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党政主要领导讲法2次,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党支部学习41次。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州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水利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昌吉州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昌吉州水利局党组党组书记办公会议制度》《昌吉州水利局局务会议制度》《昌吉州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相关会议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制定议事规则,把依法治水管水行政责任落到实处,全面实行细化管理,逐步建成职责清晰、管理科学、行为规范、工作得力的依法行政机构,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同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制定、涉及社会稳定、信访矛盾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三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护航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行宣讲,认真落实“一把手”法治宣讲,取得了良好效果。局主要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法报告。同时,按照政府常务会“以案释法·轮值讲法”工作要求,局长在州政府常务会议上以《加强地下水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题做了宣讲。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水利业务工作进行紧密结合,在学习过程中,理论引导思想,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接受党的洗礼,接受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水利系统纪律制度作风建设年成果,严肃查处“四风”问题,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显著,干部作风持续改善,干事创业氛围持续增强,为全州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州水利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大力推动信用报告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用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作用,不断提高公信力。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更新水库“三个责任人”、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各类信息,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公开各类文件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州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深入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水事违法行为形成震慑,降低重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破坏涉水案件的发生率,努力营造涉水管理单位和个人自觉守法的法治环境,为我州水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做好执法保障。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治审核,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审核工作。二是加大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电话等举报途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对管辖范围内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州共立案查处非法凿井、破坏机电井井电双控计量设施等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41件。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各类执法监督检查巡查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创新执法形式,形成执法合力。今年以来,州水政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先后在各县(市)、园区开展机电井执法监督检查40余次,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加强兵地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持续开展兵地联合执法行动,对兵地交界区域内违反法律法规的水资源管理案件、河湖“四乱”案件、破坏水利工程行为案件进行联合执法,相互推送和接收案件问题线索7条,实现兵地联合执法新突破。五是做好水事矛盾纠纷的调处等工作。坚持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信访局等部门的配合,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常态赴县市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统筹推进退减灌溉、休耕轮作面积等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全面梳理信访矛盾隐患,及时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困难诉求,全力维护好昌吉州水事良好秩序。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州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为全州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治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法治宣讲、宪法学习,组织“法宣在线、法治庭州”宪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考试,深入推动《行政处罚法》《水法》《昌吉州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昌吉州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3月20日,昌吉州在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正式开启首届“节水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州水利系统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法》《昌吉州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加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力度。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对今年来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梳理,选取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梳理曝光三批典型案例,对涉水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进一步教育引导、有序规范了我州用水户的取用水行为。四是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截至目前,认真组织参加10期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水利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参加学习,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理论支撑。同时,组织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宪法,参加“法宣在线”宪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考试,参学人员600余人次。五是持续加强水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加大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力度,按照州司法局工作要求,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赴吉木萨尔县党校开展乡镇执法人员培训2次,不断提升基层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办案能力、案卷整理等方面业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单一,“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水行政执法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全州水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薄弱,州、县两级水行政专职执法人员较少,年龄结构偏大,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水行政执法力量与管水治水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是建议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水事违法线索排查、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水利法治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持续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融入各项重点工作,加大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力度,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跟踪、有成效。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打井(取水)、拆卸(破坏)计量设施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群众参与度,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形式载体、扩大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对普法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五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为引领,扎实做好依法行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梳理优化各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昌吉州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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