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085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08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8〕6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对阜康市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文件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昌州水字〔2018〕63号 签发: 赵贤东
周 恒
关于对阜康市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阜康市水务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度北疆、东疆地区自治区财政农业高效节水补助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水农牧函〔2017〕8号)要求,阜康市编制完成了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昌吉州水利局会同州财政局组织专家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内容,对阜康市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达到了编制深度要求,现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区位于阜康市滋泥泉子镇、水磨沟乡、九运街镇,实施高效节水面积10182亩,其中:滋泥泉子镇5664亩,水磨沟乡3490亩,九运街镇1028亩。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主要建设内容:
首部沉沙池3座,变压器3台(配套配电箱),加压离心泵5台,泵前无压过滤器3套,泵后不锈钢自动清洗网式过滤器9套,施肥箱5套,闸阀井及排水井共306座,UPVC地埋管82.89km。
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21.64万m3,土方回填20.48万m3,砼0.1万m3。
三、水供需平衡分析
折算至渠首,项目区现状年(2016年)地下水开采量356.4万m3,设计水平年(2018年)地下水开采量189万m3,本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地下水开采167.4万m3,节水效益明显。
四、滴灌工程设计
根据条田宽度,输配水管网采用“支管+毛管”的系统模式,设干管、分干管、支管、毛管四级。其中该区用采用离心泵从沉沙池抽水至系统管网。
干管、分干管采用PVC-U管以地埋形式铺设,支管、毛管选用PE管铺设于地面。毛管铺设方向与作物种植方向一致,支管与毛管垂直,其它各级管道自下而上依次与下级管道垂直布置。
五、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
建设管理上要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公示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快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同意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为阜康市水利管理总站,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及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检查验收。
六、运行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工程运行、维护、供水等责权利关系。建后运行管理交付乡(镇)农民用水者协会责运行管理,制定管理措施,保证项目建成后,滴灌工程管得住、用得好、长受益,夯实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的基础。
七、项目投资
同意项目总投资880.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8.0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56.93万元,自筹365.39万元。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做好财政资金报账工作,配合做好建设资金的检查与审计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尽快开展招投标及实施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建设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7〕16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农〔2015〕11号)文件要求,强化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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