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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吉布库河吉布库镇林区公路~ 车管所河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8-02-24 21:06: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021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2-24
文  号: 昌州水字〔2018〕5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吉布库河吉布库镇林区公路~ 车管所河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

昌吉州发改委:

奇台县水利局委托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吉布库河吉布库镇林区公路~车管所河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经我局于2017年11月26日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昌水技审[2017]126号)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设阶段的深度要求。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吉布库河洪水对沿线耕地、村庄、交通道路等造成一定的威胁和破坏,通过工程措施对吉布库河进行防洪治理,结合流域现有防洪工程现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防洪工程的建设内容,以减轻吉布库河洪水对流域辖区的耕地、村庄、交通道路的威胁和破坏,从而提高整个河段的抗洪能力,可有效防治塌岸及洪水漫滩,减少国民经济损失。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本次防洪工程建设起点为吉布库河与林区公路交汇处上游约1.3km处,即起点桩号为8+500m。工程新建防洪堤左岸长6.65 km,右岸长6.538km,总长为13.188km。吉布库镇段拟建左岸防洪堤桩8+500~10+600段,建设长度2.1km;拟建右岸防洪堤桩号8+650~10+610段,建设长度1.96km;达板河村六队段拟建左岸防洪堤桩19+200~21+200段,建设长度2km;拟建右岸防洪堤桩号19+200~21+228段,建设长度2.028km;达板河村二队段拟建左岸防洪堤桩22+150~24+700段,建设长度2.55km;拟建右岸防洪堤桩号22+150~24+700段,建设长度2.55km。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河段防护区的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定为10年一遇,渠首下游吉布库镇段对应的洪峰流量为为41.4m3/s,达板河村六队段对应的洪峰流量为为35.2m3/s,达板河村二队段对应的洪峰流量为为35.2m3/s,堤防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级别均为5级。

防洪堤工程:防洪堤堤顶宽度为3m,防洪堤迎水面坡度为1:1.5,背水面边坡为1:1.5,迎水面采用C20F200W6现浇混凝土板护坡,板厚0.15m。防洪堤现浇混凝土板分缝尺寸为3m×3m。缝宽2cm,采用高压闭孔板分缝;防洪堤每50m设置一道砼隔墙,隔墙尺寸:厚0.3m×深0.5m。防洪堤堤顶设封顶板,封顶板尺寸:30×8cm(宽×厚),水泥砂浆填缝。

三、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方案:本工程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河道流量较小,河道内少量河水可通过首部的吉布库河渠首引入吉布库河干渠,河道内基本无水;少量基坑积水可通过排水泵抽引。

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3个月。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为第一年的8月初至第一年11月下旬。

四、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工程为防洪工程,工程建成运行后,将提高沿河附近居民生产单位的防洪标准,减少洪灾发生,保护了居民和生产单位的环境,有利于区域内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五、水土保持

基本同意本工程采取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及水土流失监测与管理内容。

六、工程管理

同意奇台县水管总站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建设期管理。运行期实行河长制管理。

同意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由项目法人委托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投标事宜。标段划分为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基本同意防洪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定: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轮廓线以外20m。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50m。

七、投资概算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4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76.35万元,临时工程96.37万元,独立费用244.12万元,基本预备费110.8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78.3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0.00万元。

筹资方案为:概算总投资的70%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其余30%申请自治区补助及县市配套解决。

八、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效益分析计算的结果及结论:该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结论可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