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013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02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8〕3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达坂河下段(大泉)河道治理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 |
昌吉州发改委:
奇台县水利局委托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新疆昌吉州奇台县达坂河下段(大泉)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经我局于2017年11月26日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昌水技审[2017]129号)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设阶段的深度要求。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达坂河下段(大泉段)洪水对沿线耕地、村庄造成一定的威胁和破坏,通过工程措施对达坂河进行防洪治理,结合流域现有防洪工程现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防洪工程的建设内容,以减轻达坂河洪水对流域辖区的乡村、耕地的威胁和破坏,从而提高整个河段的抗洪能力,可有效防治塌岸及洪水漫滩,减少国民经济损失。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本次防洪工程建设起点为达板河渠首下游20.7km处,即起点桩号为20+700m。工程新建防洪堤总长为10.40km,新建泄洪渠1.17km。其中,中渠村南桥段拟建左岸防洪堤桩20+700.000~25+800段及桩28+780~28+880段,建设长度5.2km;拟建右岸防洪堤桩20+700~25+800段及桩28+780~28+880,建设长度5.2km;大泉村段拟建泄洪渠桩28+880~30+050段,建设长度1.17km。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河段防护区的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定为10年一遇,中渠村南桥段对应的洪峰流量为为59.4m3/s,大泉村段对应的洪峰流量为为50.2m3/s,堤防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级别均为5级。
防洪堤工程:拟建河段防洪堤中心线基本沿现有岸坎布置,先对上游坡进行削坡,形成1:1.5的规整边坡,堤身采用河滩料填筑,分层碾压,堤岸迎水面边坡1:2,背水面边坡1:1.5。左、右岸堤顶宽度3.0m,护岸设计高度2.0m,护岸基础埋深2.5m,迎水面设置厚度15cm厚C20F200现浇砼板护坡。砼板分缝间距3.0m×3.0m,缝宽2cm,缝内填高压闭孔板。为保证基础底部混凝土的施工质量,设计在护坡砼板的基础设40cm×40cm的矩形砼阻滑块。
泄洪渠工程:泄洪渠堤顶宽度为3m,借鉴已建防洪工程建设及运行经验,迎水面坡度为1:1.25,背水面边坡为1:1.25;渠道底宽3.0m,渠深3.0m,断面2.0m以下采用浆砌石衬砌,2m以上采用现浇砼板衬;砌浆砌石采用C20细粒砼砌筑,厚300mm;现浇砼规格为C20 F200W6,厚150mm;渠道顶部布设封顶板,封顶板为宽300mm×厚80mm的现浇砼板。渠道浆砌石衬砌板每隔6m、现浇砼板每隔3m、封顶板每隔1米设置一道横缝,缝宽2cm,采用高压闭孔板分缝。
三、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方案:本工程堤线在河道一侧,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河道流量较小。基坑底部靠近开挖边坡处挖设明沟进行排水,将基坑渗水由明沟排向下游,采用离心泵集中抽排。
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3个月。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为2018年的8月底至2018年11月下旬。
四、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工程为防洪工程,工程建成运行后,将提高沿河附近居民生产单位的防洪标准,减少洪灾发生,保护了居民和生产单位的环境,有利于区域内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五、水土保持
基本同意本工程采取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及水土流失监测与管理内容。
六、工程管理
同意奇台县水管总站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建设期管理。运行期实行河长制管理。
同意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由项目法人委托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投标事宜。标段划分为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基本同意防洪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定: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轮廓线以外20m。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50m。
七、投资概算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80.89万元,临时工程72.77万元,独立费用251.91万元,基本预备费110.2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74.1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0.00万元。
筹资方案为:概算总投资的70%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其余30%申请自治区补助及县市配套解决。
八、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效益分析计算的结果及结论:该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结论可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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