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州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现将昌吉州水利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重点中、小型水库枢纽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呼图壁齐古水库总投资5.03亿元,已到位国家资金1亿元,区州配套资金0.55亿元,已完成投资2.3亿元,超额完成中央及区州下达投资;
奇台碧流河水库总投资2.52亿元,已到位国家资金0.7亿元,区州配套资金0.3亿元,已完成投资0.55亿元,完成中央及区州下达投资的55%,进度较慢;
昌吉努尔加水库总投资6.0亿元,已到位国家资金1.2亿元,区州配套资金1亿元,已完成投资5.8亿元,超额完成中央及区州下达投资;
成大宝明矿业融资建设的吉木萨尔水溪沟水库,总投资1.75亿元,已到位企业融资资金0.9亿元,已完成投资1.25亿元。
(二)“面上”水利工程(水利部网上直报)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大型灌区改造项目:三屯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4年到位中央投资1000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500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50%。
规模化节水示范项目:昌吉市规模化节水示范项目2014年到位中央投资1100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880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80%;玛纳斯县规模化节水示范项目2014年到位中央投资1100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1031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93.7%;吉木萨尔县牧区节水示范项目2014年到位中央投资300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150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50%;阜康市牧区节水示范项目2014年到位中央投资200万元,目前还未正式开工。
第六批重点县项目:2014年下达投资的吉木萨尔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1600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1100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68.8%;阜康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1600万元,目前还未正式开工。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玛纳斯县沙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220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40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18%。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昌吉市滨湖河城区段防洪堤建设项目2014年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1177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1177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100%;阜康市白杨河吐乌大高速至东湖村河道防洪工程2014年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768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718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100%;吉木萨尔县东大龙口河防洪工程2014年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1273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1273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100%;奇台县开垦河新渠首段防洪工程2014年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1435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1435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100%;玛纳斯县塔西河二级电站至乡政府段河道治理工程2014年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765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765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100%;木垒县水磨河河道治理工程2014年到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1909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投资400万元,完成下达计划的21%。
(三)各县市总体完成情况及完成率较差项目情况
我州网上直报系统2014年度水利工程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计划完成率虽然在全疆排名靠前,但离自治区水利厅及水利部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截止2015年3月底,各县市中央投资网上直报项目完成率较好的县市有玛纳斯县(88%)、吉木萨尔县(79%)、昌吉市(74%),较差的有木垒县(56%)、阜康市(29%)。
各县市2014年及之前年度已下达中央投资完成较差的项目有:
阜康市牧区节水示范、第六批重点县项目至今还未开工建设;2012年下达投资的水磨沟乡、城关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心站房至今未建设;2012年下达投资的阜康市鲑鳟鱼类良种场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
2012年投资计划全部下达的呼图壁县齐古干渠、军塘湖河呼克路至梧桐沟防洪工程、军塘湖河西沟引水口至哈族坟3号桥防洪工程三个项目,至今还未按投资计划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木垒县水磨河河道治理工程只完成了2014年下达投资计划的21%。
玛纳斯县沙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只完成了2014年下达投资计划的18%。
奇台县碧流河水库2014年只完成中央及区州下达投资的55%。
二、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一)完成2014年及之前年度剩余水利投资建设任务
要在今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2014年及之前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特别是要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节水灌溉示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等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较低县市的建设步伐。
(二)2015年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重点及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00%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呼图壁齐古、奇台碧流河、吉木萨尔水溪沟等在建中、小型水库工程建设进度;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规模化节水示范项目,新开工建设奇台白杨河水库枢纽工程。
二是新增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计划项目完成率确保在80%以上。新建48.1万亩田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加快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城市防洪、水土保持、农村电气化县等水利工程建设。
三是100%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3941万元建设资金,解决“十二五”规划内剩余的3.27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
(三)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目标任务
对已经明确列入2015年投资计划的项目,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8月底前,完成拟列入2016年投资计划项目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年底前,完成2017年项目前期工作,为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打下前期储备工作基础。
三、具体推进措施和建议
(一)成立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州水利局已成立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各级水利部门加快推进水利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各县市和局直属相关单位项目业主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要尽快成立本县市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报自治州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签订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书。自治州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已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加快推进201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书。项目所在县市要全面落实项目属地管理责任,突出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县市水利部门要对辖区内各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县市配套投资资金落实、工程质量、运行管理等全面负总责。
(三)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州水利局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各项工程项目的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各县市水利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实施,以及对项目法人的要求、检查监督的内容等。各县市水利部门的实施方案要在4月28日前报州水利局备案。
(四)建立州水利局领导及职能业务科室分片包干负责的工作机制。州水利局将重点及民生水利工程、中央及自治区新增投资计划项目进行分片包干、由局领导协调督导全州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前期建设各项工作;各职能业务科室协助局领导协调督导各责任片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前期建设工作。各县市水利部门也要将辖区内各项水利工程前期建设工作进度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督导,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严格落实“建设进度通报制、列入计划先后制、排名滞后约谈制、项目审查暂缓制和干部考核荐议制”的“五制”工作方式,切实达到让县市水利部门更加重视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目标。
州水利局将对全州各县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定期进行排名,在全州范围进行通报,抄报自治州分管领导、自治州督查室、绩效办;抄送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在投资计划安排上将实行先后制,对前期工作完成早、配套资金到位好、工程建设进展快的项目将给予重点倾斜。反之,要减少和停止安排各级补助投资,并通报批评收回投资;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排名靠后的项目县市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将组织包干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赴工程一线进行指导,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连续排名靠后的项目县市将暂缓所有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并建议相关县市组织部根据水利项目进度排名严格落实干部考核荐议制。
(六)建立定期调度和稽查督导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调度与督导并行工作制度。对投资计划执行较好的项目,实行月调度;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严重滞后的项目实行旬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州水利局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及科室技术人员赴施工现场进行稽查督导,核实现场施工进度与报表上报进度是否一致,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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