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水字〔2024〕63号
关于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渠首闸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验收的批复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渠首闸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申请》(吉水字﹝2024﹞31号)收悉,州水利局对验收条件和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验收条件
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渠首闸除险加固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完成建设,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的要求,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已由项目法人组织完成,并进行了初验。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完成,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准备就绪,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定于2024年3月24日,验收工作会议由昌吉州水利局主持。
三、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主持单位:昌吉州水利局
委 员:昌吉州发改委
昌吉州水利管理总站
昌吉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吉木萨尔县发改委
吉木萨尔县财政局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
吉木萨尔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
特邀专家
列席会议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各施工单位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
(二)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三)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五)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六)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
(七)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竣工验收会议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及有关资料;
(二)召开大会:
1.宣读验收批复,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3.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含运行管理);
4.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工作报告(监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报告等);
5.查阅相关资料并分组讨论形成各专业组意见;
6.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7.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
六、工作要求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和项目法人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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