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按照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民法治大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2023年1-3月法治培训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水实践相结合,与水利管理创新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为全州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水利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州水利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入;深入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水法律法规和节约用水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和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昌吉州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现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州水利局法治宣传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谢 平 州水利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周为民 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强 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刘巧荣 州水利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李肖南 州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亚伟 州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马 彬 州水安全保障中心负责人
何基业 州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王 成 州水政监察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为民兼任,成员由李肖南、刘巧荣、张亚伟、马彬、何基业、王成组成。
三、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总支、支部学习计划,年内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培训方式:集中学习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二)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
责任科室:水政监察支队
培训方式:专题讲座、集中学习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三)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等涉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责任科室:办公室、水安全保障中心
培训方式:集中宣讲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四)结合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开展《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深入企业、社区、村组、学校开展节水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水政监察支队、水资源管理科、水资源管理中心
培训方式: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集中学习
完成时间:2023年3月
(五)以“井电双控、退地减水相关政策”为内容,撰写示范课讲稿,确定示范课主讲人,并在融媒体中心统一录制示范课,由融媒体中心将录制好的示范课在昌吉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向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播出。同时要深入到每个县市至少讲一次示范课,并成立专项评查组,对讲课情况进行评查。
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中心
培训方式:示范课
完成时间:2023年2月
(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登录“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线上网络学法活动,年底确保学法积分达到5000分,并完成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任务。
责任科室:水政监察支队
培训方式:法宣在线线上学习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七)依托“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培训。
责任科室:水政监察支队
培训方式:法治讲堂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八)开展行业系统法治培训,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普法专家、法律顾问、执法业务骨进行专题授课、经验交流,培训时长不少于20学时,切实提升昌吉州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
责任科室:水政监察支队
培训方式:培训班
完成时间:2023年3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领导。
(二)强化计划统筹。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依法治州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培训计划的开展,收集、留存相关资料,于每季度报水政监察支队汇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昌吉州水利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具体普法清单 | ||||||||
单位名称(盖章):昌吉州水利局 | ||||||||
序号 | 宣传内容 | 宣传对象 | 具体措施 (法治培训、法治讲座、集中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知识竞赛、以案释法及其他形式)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员 | 联系方式 | |
时间 | 形式 | |||||||
1 |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 干部职工 | 2023年全年 | 集中学习宣传、法治讲座 | 谢平、周为民 | 组织人事科 | 刘巧荣 | 2347762 |
2 |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 干部职工 | 2023年全年 | 集中学习宣传、法治讲座 | 谢平、周为民 | 组织人事科 | 刘巧荣 | 2347762 |
3 |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 | 干部职工 | 2023年全年 | 集中学习宣传 | 谢平、周为民 | 组织人事科 | 刘巧荣 | 2347762 |
4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干部职工 | 2023年12月 | 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宣传专题活动 | 李桥、周为民 | 水政监察支队 | 何基业 | 2345932 |
5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干部职工 | 2023年4月 | 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 李桥、蒋守明 | 水安全保障中心 | 王 洋 | 2320325 |
6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 | 干部职工 | 2023年全年 | 1.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学习宣传维稳相关法律法规 2.结合“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集中宣讲 | 李桥、周为民 | 办公室 | 李肖南 | 2350308 |
7 | 学习《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干部职工 | 2023年全年 | 集中学习宣传、法治讲座 | 李桥、周为民 | 办公室 | 李肖南 | 2350308 |
8 | 学习《水法》《行政处罚法》等 | 干部职工、管理对象 | 2023年全年 | 1.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班进行学习 2.对执法对象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发放宣传单 | 李桥、周为民 | 水政监察支队 | 何基业 | 2345932 |
9 | 学习宣传《防洪法》 | 干部职工、管理对象 | 2023年全年 | 1.结合汛期防洪演练组织培训学习 2.对执法对象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发放宣传单 | 李桥、蒋守明 | 水安全保障中心 水政监察支队 | 王 洋 何基业 | 2320325 2345932 |
10 | 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 | 干部职工、管理对象 | 2023年全年 | 1.对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学习 2.对执法对象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发放宣传单 | 李桥、吴建设 | 州水利管理总站 水政监察支队 | 董德宝 何基业 | 2345932 |
11 | 学习《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的通告》等 | 干部职工、管理对象 | 2023年全年 | 1.对水资源管理科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学习 2.对执法对象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发放宣传单 | 李桥、周为民 | 水政监察支队 水资源管理科 | 何基业 张亚伟 | 2345932 2342860 |
12 | 学习《河道管理条例》等河湖长制相关法律法规 | 干部职工、管理对象 | 2023年全年 | 1.对河湖管理科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学习 2.对执法对象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发放宣传单 | 李桥、周为民 | 河湖管理科 | 马彬 | 2329378 |
13 | 学习宣传节水知识 | 干部职工、管理对象 | 2023年3月 | 结合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节水宣传活动 | 李桥、武刚 | 州水资源管理中心 | 刘颖红 | 230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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