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环督察办)〔2022〕3号)的要求,现将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第五项整改任务“州水利局组织编制的《昌吉州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19年)》未完成审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共7天。
受理部门: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联系电话:0994—2342860
联系地址:昌吉市建设路258号
邮 编:831100
附 件:昌吉州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2年12月15日
昌吉州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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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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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州水利局组织编制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19年)》未完成审查。 |
1.进一步收集昌吉州水文、气象、地下水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科学分析自治州水资源时空分布及变化趋势,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19年)》。 |
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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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相关专家对《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19年)》进行技术审查工作,出具审查意见并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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