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环督察〔2022〕3号)要求,昌吉州已完成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二十八项问题整改任务,现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昌吉州水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昌吉州水利局
联系电话:0994-2345932
联系地址:昌吉市建设路460号
邮 编:831100
附件:昌吉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2年12月8日
昌吉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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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 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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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昌吉市大西渠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及植被遭到鲁昊建材公司破坏,大量预制管材、透水砖及生活垃圾等在保护区内乱堆乱放;二六工镇、榆树沟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道路穿越问题,未做防护措施,保护区内还设有地磅,周边建有畜牧养殖场,污染风险管控不到位,异味严重。 |
持续做好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消除环境风险,保障饮水安全。 |
1.依法依规对鲁昊建材公司进行查处,责令对昌吉市大西渠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预制管材、透水砖及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完成围栏修复及植被恢复治理。 2.完成二六工镇、榆树沟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道路隔离防护措施,设置警示牌,拆除地磅设施。协调军户农场新武畜牧养殖场重新设置出入口,加强污染风险管控。 3.组织开展已停用的大西渠镇水源地、二六工镇水源地、榆树沟镇水源地等水源地保护撤销工作,编制完成昌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技术报告,按照程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
1.针对督查反馈昌吉市大西渠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六工镇榆树沟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做好整改工作,对昌吉市鲁昊建材公司、新武畜牧养殖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要求清除其堆放在水源保护区中的物料、垃圾,修复水源保护区围栏。 2.完成二六工镇、榆树沟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道路隔离防护措施,设置警示牌,拆除地磅设施。并协调军户农场新武畜牧养殖场重新设置出入口。 3.组织开展已停用的大西渠镇、二六工镇、榆树沟镇等水源地保护撤销工作,编制《昌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论证报告》,已报州人民政府,待政府研究后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
已 整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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