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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度昌吉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6 17:31:1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21-00000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1-08-16
文  号: 昌州水字〔2021〕10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举办2021年度昌吉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地下水水位下降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发[2021]2号)和《关于印发<昌吉州落实自治区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1]39号)文件要求,加强地下水水位下降专项治理,提升昌吉州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守住水事执法的“底线红线”,切实保障我州良好的水事秩序。经请示州人民政府批准,近期举办2021年度昌吉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19日—8月20日(2天)

二、培训地点

昌吉州水利局多功能厅

三、培训内容

全疆水行政执法新形势新要求和水行政处罚易错点分析;昌吉州水行政执法实务和案例分析;新修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讲解和法条运用要点分析;典型案件、案卷归档、现场执法等水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等内容。(请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提前准备交流发言材料)

四、参加人员

培训人员共计30人:昌吉州水利局4人,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2人,州水利管理总站(局)2人,州水资源管理中心2人,州水利局重建中心2人,各县市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2人(合计14人),准东水务局2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报名。另外,本次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州水利局全部承担。

五、培训要求

一是各县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认真选派本单位从事水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1日前将报名表报州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办公室。(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15199369951 )

二是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培训人员须携带本人(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18日下午18:00前在昌吉市健康路好家商务宾馆一楼报到。(联系人:宁世伟   联系电话:15999363663)

三是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培训期间严禁饮酒、严禁聚餐会友,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反馈派出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