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昌吉州水利局纪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3-12 11:49:5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畅通监督渠道,根据区、州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昌吉州水利局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据有关规定,应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昌吉州水利局党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昌吉州水利局落实总目标,落实中央、区、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昌吉州水利局党组将严格保密。

四、反映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五、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新疆昌吉市建设路460号(昌吉州水利局) 邮编:831100

2.举报电话:州水利局   0994-2345036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94-2351722

3.举报邮箱:491590876@qq.com

昌吉州水利局党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