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昌吉州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32号)、《201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指南》的要求,昌吉州水利局会同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经信委、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水资源管理中心等考核成员单位,对兵团第六师、第十二师222团,昌吉州各县市、农业园区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2日,共7天。
受理部门: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吉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昌吉州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木垒县考核等级确定为良好;
奇台县考核等级确定为优秀;
吉木萨尔县考核等级确定为良好;
阜康市考核等级确定为优秀;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考核等级确定为良好;
昌吉市考核等级确定为优秀;
呼图壁县考核等级确定为良好;
玛纳斯县考核等级确定为良好;
兵团第六师考核等级确定为良好;
第十二师222团考核等级确定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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