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202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10 |
文 号: | 昌州水函字〔2018〕28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吉木萨尔县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报告 |
昌州水函字〔2018〕282号
关于吉木萨尔县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报告
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报告》(昌州农支办[2018]14号)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提醒函》(昌州农支办提字[2018]1号)文件中提出的“水利建设领域吉木萨尔县5个建设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12月15日前完成清欠”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局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吉木萨尔县5个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议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和相关要求,针对此情况和会议要求及时与吉木萨尔县水利局进行了沟通落实。目前推进情况如下:
一、吉木萨尔县水利局与吉木萨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关于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报告》(昌州农支办[2018]14号)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提醒函》(昌州农支办提字[2018]1号)中提出的“5个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6962万元,农民工工资896万元,涉及人数263人”等数据信息再次核实。经实地调查核实,吉木萨尔县5个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2639.1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424.18万元,涉及人数150人。
二、州水利局将州支保办相关文件和具体要求转吉木萨尔县水利局后,吉木萨尔县水利局专题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做了专题汇报,申请财政资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8年12月6日,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968.18万元,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工程款,并明确表示拨付资金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中:
1、拨付计370万元用于支付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2016年工程)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工程款。
2、拨付400万元用于支付吉木萨尔县三台镇等三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2017-2019年工程)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工程款。
3、拨付38万元用于支付吉木萨尔县小龙口水库水土保持工程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工程款。
4、拨付125.39万元用于支付吉木萨尔县大有路和南山伴行占毁渠道修复工程(2017年工程)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工程款。
5、拨付34.79万元用于支付吉木萨尔县东地老庄湾干渠四期工程农民工工资及部分工程款。
三、吉木萨尔县水利局收到财政拨款后,立即通知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开放(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根据目前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展来看,12月15日前可完成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部分工程款支付。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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