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137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27 |
文 号: | 昌州防汛办字〔2018〕2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做好应对强降水天气过程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
昌州防汛办字〔2018〕23号
关于做好应对强降水天气过程防御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根据昌吉州气象台2018年8月27日18时30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未来24小时昌吉州大部地区有小雨,部分山区中到大雨,阜康至奇台的局部山区暴雨。30日-31日,我州大部地区仍有小雨,山区中到大雨,局部山区暴雨。针对此次强降水天气过程可能出现的洪水灾害,现就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抓好责任落实,迅速进行安排部署。
目前,我州已接近汛末,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迅速采取应对举措,进行安排部署,确保防汛减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汛值守,做好预警预报会商。
各县市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对此次天气过程进行水雨情分析及会商,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和洪水发生趋势。各县市必须保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上传及时、准确,平台系统运行稳定,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三、完善防汛预案,做好应急转移准备。
各县市要根据修定完善后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库度汛预案、人员转移避险方案,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迅速启动预案,快速进行处置。遇强降水天气过程中,各县市要按预案中确定的预警转移指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人员安全转移。
四、强化水库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各县市、流域管理处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前期区、州安全隐患排查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再检查,再落实。要严格执行批复的水库调度运行规程和方案蓄水,杜绝出现侥幸心理进行水库超汛限水位蓄水的现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五、加强灾害防御,确保人员安全避让。
各县市要尽快对山区牧民、村镇、学校、旅游景点、交通干线、城市排水管网以及通讯电力设施的洪水灾害隐患进行严密监控。做好山区牧民和旅游人员灾害防御的宣传及转移工作。对山体滑坡、泥石流明显威胁人群、畜群的,必须迅速组织群众安全撤离,避免造成人民生命和重要财产损失。针对城市排水不畅的区域要加强监测,及时进行疏导排水管网,确保洪水不进城区。水利、气象、交通、旅游、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加大对本行业职责范围内防汛任务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对落实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市及部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将进行全州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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