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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水库防汛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08 21:30:4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143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8-08
文  号: 昌州防汛指字〔2018〕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水库防汛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昌州防汛指字〔2018〕8号 签发:要建军

昌吉州水库防汛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坚决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在8月2日自治区常委会上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汛减灾的工作部署,按州人民政府安排,州水利局思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印发了《昌吉州水利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州水库安全度汛大检查的通知》,明确全州86座水库防汛责任制及“三个责任人”等10项检查内容,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在确保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又增加了水库运行工况、安全鉴定情况、工程与设备运行、检查、保养及管护人员及经费等检查内容,实现了昌吉州现有各类在册86座水库的全覆盖。五个检查组于8月1日—3日间对全州86座水库的安全度汛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全州86座水库全面落实了防汛“三个责任人”,明确了安全落实情况度汛行政责任人由县(市)分管领导担任,抢险技术责任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值守巡查责任人由水库管理站所领导担任。各责任人明确自己的防汛工作职责,并在水库大坝设立公示牌,统一规划尺寸,统一公示内容。同时建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三级”责任人,并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制定完善了“三个预案”,各县市能够按要求及时将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批复。三是在建奇台县碧流河水库、白杨河水库均制定了安全度汛预案,州水利局审查批复,现场严格执行。四是水库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启闭机与钢闸门现场检查运行正常。五是山区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均配备了备用电源及储备了抢险物资。六是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落实了各水库管理机构和人员。水库运行管理中严格执行“111843”工作制度。能够认真填写“八簿”(水位、库容、流量观测记录簿、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簿、年度(特别)巡视检查记录簿、浸润线观测记录簿、值班记录簿、重大事项记录簿、会议记录簿、渗漏量观测记录簿)。建立水库调度运用技术档案制度。七是水库履行检查职责,保障下游泄洪通道畅通。通过检查认为,我州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情况总体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个预案”方面。一是全州各水库绝大多数制定了预报预警方案,但内容较为简单、可操作性较低。绝大多数水库没有上游水文站,即使有,距坝址较近,上游雨量站较少、分布较近,预报预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二是86座水库未逐库开展应急演练,管理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三是各水库均编制了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但部分水库未按规定报水库大坝第一责任人所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由其委托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和发布。四是呼图壁种牛场六号、八号水库未制定。

(二)未按规定开展大坝安全鉴定。除昌吉市三屯河水库、努尔加水库,呼图壁河齐古水库、大海子水库、石门水库,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阜康市白杨河水库及全州25座小(2)型水库外,其余中小型水库均未执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 安全鉴定的规定。

(三)水库建筑物存在问题的水库。

1. 昌吉三屯河水库:放水斜闸启闭洞口防护和斜闸闸房外侧检修洞口防护处理不到位;溢洪道进口处局部有浪材堆积;管理单位已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初稿),水库防洪、金属结构、观测设施、坝后检修道路存在一定隐患。

2. 阜康白杨河水库:溢洪道进口左岸临水库侧岸坡有坍塌。

3. 呼图壁石门水库:大坝两侧排水沟有不同程度淤堵和底板冲蚀现象,坝后有一处防护,受山体落石影响表面损坏;坝体发电洞进水口左右两侧护坡冲蚀严重有大面积滑落现象;柴油发电机室右侧边坡岩石风化严重,喷护层一部分脱空,脱空处陆续掉落碎石,由于库区降雨会导致大量碎石突然脱落风险。

(四)工程与启闭设备维修、养护不到位的水库。呼图壁小泉和小泉三队水库,木垒县小泉子水库,阜康市水磨沟水库、十运水库、二道河水库,吉木萨尔县黑家湾水库、贾家湾水库、二道桦窝水库,昌吉市十三户水库等存在工程、设备检查次数不足,工作日志登记不完善,设备保养不到位,保养维护记录缺失或记录不全的情况。

(五)工程安全监测设施不正常的水库。

奇台县新户河水库,木垒龙王庙水库、东城水库、三眼泉水库、英格堡水库、西吉尔水库,吉木萨尔县黑家湾水库、贾家湾水库等存在安全监测数据缺乏日常分析,监测断面测点不完整的问题。

(六)水库巡视、记录不完整或缺失的水库。呼图壁县大泉、小泉和小泉三队水库,阜康市底沟水库,吉木萨尔县西桦树窝水库,昌吉市六工水库、东沟一库、东沟二库、黎明水库、二十四户水库、十三户水库、洪沟水库、东五工水库存在无日常巡视检查记录、记录不完整或缺失、检查记录内容不详实的情况。

(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缺失的水库。呼图壁县祁家湖水库、玛纳斯县梧桐沟水库、皇工地水库和润祥田水库这4座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水库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检查中发现,这4座水库的各项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均未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落实,水库管理档案资料几乎为空白,水库责任人和运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

(八)河道乱挖乱采。呼图壁县与兵团军户农场交界处河道砂场,无正式开采手续(仅有与军户农场水利部门签订的清淤合同),该砂场无序开采导致洪沟行洪河道破坏严重。

(九)全州水库现场储备的防汛、抢险物资的种类、数量不足。

(十)呼图壁县红山水库抵御洪水能力明显减弱。该库1970年动工,1972年完工蓄水,原设计库容2000万立方米。2006年除险加固,2007年蓄水,除险加固后库容为1487万立方米,溢洪道泄洪能力90立方米每秒,放水洞泄水能力60立方米每秒。由于水库淤积严重,至2014年实测库容377万立方米。上游无雨量水情监测设施,水库兴利库容已全部淤积,只留有设计工况内的防洪库容,该水库防洪能力已明显减弱,该库上游集水面积278平方公里,洪沟集中山体连绵,植被稀疏,局地暴雨产流汇流快,引发突发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解决军塘湖河水资源利用问题,提高下游防汛减灾能力,2017年启动该库下游红山下水库建设,因“零举债”缺乏资金,已停建。

(十一)急需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

1. 木垒县七个城子水库。七个城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木垒县水利管理总站要严格执行已确定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确保2018年完成水库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同时,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后,不履行蓄水阶段验收程序不得蓄水。

2. 奇台县黑沟水库。奇台县黑沟水库安全鉴定综合评价为三类坝,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必须进行整改。项目法人奇台县水利管理总站要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黑沟水库的项目审批工作,按照自治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计划要求,2018年必须完成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在除险加固前,应限库运行,汛期应空库运行。

(十二)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全州移交乡镇管理的小型水库问题较多,一是水库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人员流失严重,如木垒县大石头乡5个小型水库就只有2个人在管理;二是部分水库存在无人管理的现象,如昌吉市、呼图壁县部分小型水库自除险加固后就承包给个人进行渔业养殖,水库管理造成缺失;三是运行管理经费不足,如木垒县博斯坦水库、东城等水库仅解决了现有管理人员的工资,未落实水库日常维护运行经费。

三、整改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及责任制。各县市要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与“河长制”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各级防汛责任人(河长)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汛抗旱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防汛和水库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一把手要对所管辖地区的水库安全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水库防汛安全责任制。各水库必须严格落实水库安全三个责任人。

(二)要加大隐患风险排查整改力度。

各级防汛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责任人要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指挥统一、职责明确、工作高效。针对区州四次大规模的防汛及水库安全督查提出的问题,各县市要抽出专人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台帐。要求能够立即整改的,2018年8月15日必须整改完成。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各县(市)相关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向各县(市)水利(务)局备案备查。各县(市)水利(务)局要建立建立督查整改销号台账,定期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没有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州水利局将会同州纪委、监委对主要责任人,依法依据进行追责问责。

(三)要全力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一是加强水库的管理。各水库管理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水库运行调度原则,切实加强中、小水库的运行安全管理,认真汲取疆内外水库溃坝的教训,举一反三,积极稳妥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二是加强水库安全调度。各水库管理单位严格执行经州、县批准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要留出足够的防洪库容,坚决杜绝超汛限水位蓄水。未经蓄水验收及病险水库要坚决做到不蓄水。三是进一步完善水库预案。各水库管理单位要细化水库“三个预案”。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各类预案、方案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巡查监测,雨情测报、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等设备要保证其正常运行。四是加强防洪应急演练工作。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应急预案,要尽快组织完成水库下游淹没区居民的转移避险演练工作,确保人人参与,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尽快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管理办法》,首次水库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五年内进行,以后每隔六到十年进行一次;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首次安全鉴定要在蓄水验收后五年内进行;部分抽检水库未按规定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各水库管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五)要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要按照“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过关、调用方便”的要求,落实相应抢险机械、防洪铅丝笼、沙袋等物资,各级防汛部门要在前期防汛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在河流险工险段、水库等重点部位再部署一批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确保紧急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同时,要将水库通讯畅通放在重要位置,重要水库要配备备用通讯设备。

各县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总目标,坚决执行区州党委、政府对水库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分析、加强研判、科学调度。以防洪减灾为抓手,以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为导向,建立督导检查长效机制,查找水库大坝安全运行薄弱环节,同时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实行销号、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防汛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好基础保障。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8月8日

抄送:州水利局、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呼河流域管理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8月8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