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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3 19:25:3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173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8-03
文  号: 昌州水函字〔2018〕17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水函字〔2018〕171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

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水利(务)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打击水利行业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水办安监〔2018〕6号)精神,结合自治州水利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县(市、园区)、各单位于2018年8月8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专项治理行动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州水利局建设管理科;从8月份起,每月18日前报送统计表(见附件2)及当月工作情况(含检查企业数量、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周为民 彭莲琴

电 话:0994-2343927、0994-2352612

附件: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

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昌吉州水利局决定在全州水利行业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法查处水利行业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肃查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工作,实现用人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查验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无证上岗的100%通过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

二、治理重点

(一)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二)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情况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

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研究印发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市、园区)、各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周密动员部署,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31日至12月5日)。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各县(市、园区)、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6日至12月底)。对水利行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措施,形成常态机制。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全面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一)各县(市、园区)水利部门和局直属各单位职责:督促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把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确定特种作业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摸清已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或考核发证部门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依法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查验率达到100%,依法持证率达到100%,无证上岗的100%通过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

五、工作措施

(一)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8月5日前,各县(市、园区)、各单位动员部署组织本辖区、本单位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2018年8月18日前,各县(市、园区)、各单位要完成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宣传工作部署,通过开展宣传、主题演讲、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让全社会清楚“持假证或无证”上岗作业不仅会害自己、害他人、害集体,还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掌握核验方式,学会如何辨识证件真伪,不让假证蒙混过关。同时,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2018年8月31日前,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全面自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陆全国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或通过考核发证部门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发现持有假证的行为要立即整改,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并主动向考核发证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假证来源渠道。对无证操作人员,要立即组织参加规范的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依法取证,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如实向考核发证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

(四)开展专项检查。2018年10月30日前,各县(市、园区)、各单位要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利用安全大检查、督查、巡查等时机,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园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县(市、园区)、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指导,提高监督检查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所在地安委办、公安等部门报告,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自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类别:

自查时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分类

序号 已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类别 已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已有特种作业人员数量 现持证人数 查验后在有效期内真实证件数量 查验后假证件数量 备注

合计

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后发现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缺项的情况说明 企业涉及特种作业类别、工种分别有: ,

实际配备有: ,缺项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说明: 。配备特种作业人员不足的作业类别及工种有: ,人员不足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说明: 。对无证或持假证人员的处理: 。

注:(1)单位性质有: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私营企业;单位类别有: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化及电力企业等。

(2)特种作业类别、工种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明确的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为准。

(3)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

(4)本表为样表,可自行加行

附件2:

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名称: 检查时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分类

序号 检查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类别 已配备特种作业类别 已配备特种作业工种 特种作业人数 现有持证人数 查验后在有效期内真实证件数量 查验后假证件数量 未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类别及工种 配备特种作业人员不足的作业类别及工种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注:(1)企业性质有:中央企业、自治区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私营企业;企业类别有: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化及电力企业等。

(2)特种作业类别、工种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明确的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为准。

(3)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

(4)本表为样表,可自行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