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065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20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8〕9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昌州水字〔2018〕94号
关于开展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专项
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水利局:
按照《关于对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昌州水函字[2018]102号)要求,2018年5月9日至15日,州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通过现场踏勘、查阅工程建设管理资料及与参建各方座谈等方式,对项目的形象进度、现场质量管理控制、安全生产、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吉州“十三五”期间实施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9项(其中: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1项,为呼图壁河达拉拜水电站;玛纳斯县1项,为塔西河二级水电站;吉木萨尔县1项,为西大龙口水电站;奇台县6项,分别为二道沟水电站、阳洼边水电站、桦树梁水电站、桦树梁三级水电站、吉布库河吉布库水电站、中葛根河粉房桥水电站),工程总投资4484.9万元,改造后总装机容量可达23880kW,发电量可达5379万kW·h。
截至目前,塔西河二级水电站、西大龙口水电站、二道沟水电站、桦树梁水电站、桦树梁三级水电站等五个农村小水电改造项目基本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完成建设任务或正在进行机组调试;其余呼图壁河达拉拜水电站等四个农村小水电改造项目进展缓慢或尚未开工,严重影响了整体建设进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改造工程进度缓慢。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要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机组启动和完工验收。目前除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五座小水电改造项目外,其余四座改造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呼图壁河达拉拜水电站于2016年4月由州水利局、州财政局对其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于2017年3月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但至今只完成了水轮机基座开挖,水轮机等机电设备尚未进场;奇台县阳洼边水电站、吉布库河吉布库水电站、中葛根河粉房桥水电站等三个水电站于2017年12月完成招标工作,目前原设备未拆除,仍处于生产状态,新采购机电设备尚未发货(交货期为7月中旬),计划于7月中旬开工。
(二)项目组织实施力量薄弱。开工建设的水电站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现场管理人员分工不明确等情况。如:呼图壁河达拉拜水电站经《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核准呼图壁县达拉拜水电站增容扩效改造项目施工不再进行招标的批复》(昌州发改投资[2016]1158号)批准,同意该项目不再进行招标。该项目土建部分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存在无土建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合同签订不规范现象。由于现场管理技术人员不足,加之现场组织管理经验缺乏,实际施工中为满足水轮机组吊装,将电站二层平台三边圈梁部分凿除,原平台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水轮机安装前,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应组织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平台结构是否安全进行专项分析,提出加固处理方案。
(三)现场管理不够规范。经查看现场资料,各农村小水电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内设机构不健全,现场管理人员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土建部分未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施工进度计划、方案方法不明确,施工设备、人员投入不足等。如:塔西河二级水电站质量监督手续不齐全;呼图壁县达拉拜水电站质量监督手续不齐全,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设计人员没有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给予技术支持,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监理履职不到位,现场施工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奇台县二道沟水电站、桦树梁水电站、桦树梁三级水电站引水渠部分段外观质量存在一定缺陷;吉木萨尔县试运行的西大龙口水电站存在检修洞口未封闭,升压增容设施未围护,尾水渠两侧未防护等安全隐患。
(四)吉木萨尔县2014年开工建设的东大龙口电站在施工中,建设单位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了调整,与原初设批复有出入,请按州水利局《关于对吉木萨尔县“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通知》(昌州水字[2017]132号)要求进行整改。
(五)工程档案资料欠缺。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档案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日常的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行为,致使档案的收集、整理不及时,影响了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如:呼图壁县达拉拜水电站日常施工、监理资料未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碎片化、纸片化较为突出。
(六)运行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识不强。大部分具备运行条件的农村小水电站由相关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责任主体、责任人、工作职责的明确,日常观测、维护资料的记录整理,操作规程的建立上墙仍需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不明确;相关应急处理预案未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不明确,未开展相关应急演练;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力度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落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项目相关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参建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相关时间节点要求,根据当前实际调整细化施工方案,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对于具备机组启动和完工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抓紧做好验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对尚未完建的项目,按照年底前全面完成并进行机组启动和完工验收的要求,倒排工期,节点控制,抓好落实。
(二)完善前期工作。凡涉及工程布置、建设规模、主要设备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文件,经原审批部门复审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变更手续不完整的,应尽快给予完善。
(三)规范建设管理。一是落实项目法人。原项目管理单位具备项目法人条件的,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或以其为基础组建项目法人。各项目单位要建立改造工作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部门、人员职责和分工;二是以监理工作为抓手,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要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人员到位、履职到位,制定可行的监理实施细则和专项监理细则,切实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及时编制监理日志、月报等;三是加强质量监督。要尽快向当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单位要认真履职,严格质量把关;四是强化安全管理。改造项目须编制工程度汛方案的,应尽快报水利部门备案并执行。
(四)严格资金使用。一是严格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二是严格资金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设计费、监理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每个项目完工验收时,必须出具审计单位提供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审计报告。
(五)注重档案管理。项目所有审批文件、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件、影像资料等要整理成册(列入改造内容的设备、设施要拍正面照片并逐一编号标注名称),供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时使用。除整体更换设备外,改造中设备外壳保留仅改造内部的,应在外壳原铭牌旁另设铭牌,标注改造内容、参数、时间等。
(六)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各参建单位需按照《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36-2012)完善施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或证明资料、质量评定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资料、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册、影像资料、机组启动验收资料、完工验收资料)、监理资料、设计资料、环境保护证明资料、竣工审计资料、各阶段验收工作报告的编制等工作。
(七)加强运行管理。所有项目完工后要认真执行水利部《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529-2011),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须上墙的相关操作规程应尽快制定并上墙,完善相关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演练,加强主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好相关记录,文明生产。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教育培训,对生产设备设施常态化检查,排查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等,注重治理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5月20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2018年5月20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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