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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水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08 01:53:4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072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5-08
文  号: 昌州水函字〔2018〕10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水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昌州水函字〔2018103

昌吉州水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呼河流域管理处、各县(市、园区)水利(务)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昌吉州水利行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36)文件精神,《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倾斜的意见》的要求和自治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昌古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基础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符合产业要求的产业工人和技能人才,努力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让农村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致富,不断提高劳动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各县()水利局建立水利项目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负责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

()“项目沿线、就近使用”。为减少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成本开支,便于工作管理和计划安排,水利建设项目可在项目沿线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总体统筹、统一组织”。各项目法人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性质、建设条件、区域分布等特点,对项目用工计划和培训人数总体统筹考虑,报县()水利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将相关用工需求与各县()政府共享对接。

()全面部署,分级负责。由昌吉州水利行业就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县()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排项目承建单位对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形成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 信息对接,分类实施。建立项目建设方与技能培训实施方的信息对接机制,针对项目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特点,分层次、分类型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讲求质量,实名管理。以就业为导向,以是否就业为标准,实行绩效管理,落实“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要求,实行培训就业实名制全覆盖的信息化管理。

三、目标任务:

昌古州水利行业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州人社局对接,计划于20184-10 月,对全州在建和新建水利项目农村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集中培训.工作要求:项目为依托、县市为单位、组班常态化、政策全覆盖。培训机构为昌吉州智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时间6-10天,培训方式采取工地现场培训,请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四、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水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建企业(新疆籍)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培训工种

1、一般普工培训(如土方平整、水渠修整、搬运、水泥、砂石料等);

2.技工培训(如挖掘机、装载机、电工、焊工、钢筋工、管工等)

()培训课程

1、一般普工的培训内容有三个培训模块组成:

(1)基本素质培训:包括感恩教育、军训、就业汉语、法律常识、劳动纪律、劳动安全6门课程内容;

(2)水利行业基础技能培训:水利施工安全常识、管沟开挖、

管件安置、边坡修整及防渗膜布设、人工搬运材料、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3)上岗技能培训:项目承建企业针对具体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所开展的上岗技能培训内容。

2、职业技工培训内容: 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技能等级规范开展培训。

()培训师资要求

1、专职教师:应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2、兼职教师:可以是劳动力承接企业的技术专家或管理人员、

劳务组织的领队、乡镇政府部门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的管理人员。

()培训环境及设施要求

1、具备满足军训要求的200 平米硬质场地、口哨、手持扩音器(建设单位提供);

2.具备多媒体教室,硬件设施能够支撑多媒体课件的正常运行与播放(培训机构提供);

3.具备与自治区域乡劳动力就业岗位相匹配的职业入门培训所需工具,技能训练场所与耗材(建设单位提供)

五、职责分工

()昌吉州水利行业就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汇总水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信息。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倾斜工作纳入水利扶贫年度考核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谋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收到成效。

2、及时将项目建设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项目立项时间、项目审批时间、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承建企业,用工地点、预计开工起止时间、预计用工人数、预计薪酬。

3、在编制可研方案、建设方案和对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时,指导落实自治区吸纳新疆籍劳动力就业比例的政策规定,并对实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4、督促水利系统下级单位及时上报项目招标和施工信息。

5、及时上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6、认定承担全州水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培训实施机构。(已认定昌吉州智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各县()项目建设方主要职责

1、负责将项目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 项目承建企业、用工需求总数和一般普工及技能工人需求人数、预计用工起止时间、平均薪酬等。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台账,及时做好人员和资金等数据的统计。

2、指导监督项目承建企业及时发布项目施工信息和用工需求信息,并与劳务组织机构和培训就业主管部门间建立信息对接机制。

3、指导项目承建企业落实吸纳新疆籍劳动力就业比例的政策规定,并对实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其中,做好劳务培训,掌握必备的工作技能。

4、指导项目承建企业与劳务组织机构和务工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监督项目承建企业遵守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杜绝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事件的发生。

5、指导项目承建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协助培训实施机构收集培训人员相关资料,资料包括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长、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1张、高中以上学历或最高学历复印件1张、工资表、劳务合同。

6、与培训实施机构共同负责培训现场监管工作。

(三)各县()项目承建方主要职责

1、及时将项目施工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项目用工所在地点(县市区、乡镇)、计划用工总人数和所需人一般普工人数和技能人员人数、实际用工起止时间、预计薪酬等。

2、积极与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劳务组织机构建立用工对接机制,与劳务组织机构和务工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由劳务组织机构负责有组织、成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一般普工和技能工人。

3、在建项目开工5日内,项目中标10日内与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配合培训实施机构对务工人员基础技能培训提供专业指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培训,主要对基础技能培训中的“X”或“Y”在施工现场由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和实际操作。

4、在实际用工中严格执行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保证劳动安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在劳务协议执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劳动组织机构填报的用工信息和报酬信息进行核对验证。要在每季末15日前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情况报项目法人报备。

6、按照培训要求,落实培训场所、相关硬件设备、培训所需工具及耗材、务工人员组织管理,培训上报资料提供等工作。

(四)培训实施机构主要职责

1、依据昌古州水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汇总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每月以县市为单位开班不少于3批次。

2、承办水利系统培训任务,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对于一般普工岗位人员,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基础技能培训;对于初级技能岗位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或初级技能等级培训;对于中高级技能岗位人员,按照技工教育规定组织学制式技工教育培养。在每季末20日前将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情况报水利行业就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培训期间,协助项目建设方将劳动者培训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结束后,录入培训合格人员信息。

4、对于参加基础技能培训后考核合格的,由培训实施机构核发培训合格证书;对需要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鉴定考核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对“两后生”到技工院校接受正规学制培养的,按技工培养相关规定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