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木垒河河道内砂场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4/2017-000171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1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7〕15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对木垒河河道内砂场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 |
木垒县水利局:
根据州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昌州水字[2017]68号)文件安排,7月19日,州水利局刘华东副局长带领河道管理科和水政渔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对你县河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你县在河道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木垒河河道梨花桥以北的4家砂石料场将采砂设备设置在河道中心,并在河道内堆放砂石料及其废料,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河道防洪安全,破坏了河道内生态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为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和河道内建设项目及工程安全,你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河道主管机关的职责,加强河道管理,对木垒河河道梨花桥以北的4家砂石料场进行清理整治,责令该4家采砂企业立即搬出河道,将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料和废料清理出河道,对采砂坑进行平整,恢复河道原状,及时疏通行洪通道,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挖乱弃砂石料。对严重危害河道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接到通知后,你局要安排专人负责,立即制定清理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联合公安局、国土局、经信委、安监局及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请你局于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木垒河河道梨花桥以北的4家采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将整治结果书面上报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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